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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胜心中了然。当时他还在想,这些法宝、兵器怎么处理,天庭会不会向他讨要?只是没想到,玉帝出手这么大方。别的还好说,那个玲珑塔,可是哪吒最恨的东西。这要是还回去了,哪吒对妖族的心,肯定会动摇。如果不还,这手里的仙丹,估计就要少拿一部分了。硬要留下来也行,就怕天庭会因此震怒。到时候重兵下界,大妖王以上,还有自保之力,那些小妖,可就真的完了。

稍微沉思了一会儿,齐小胜灵机一动,对着太白金星说道:“太白上仙啊,这个天庭啊,我也没去过。天庭的法宝,我以前也没见过。好不容易得了那么几件,还想仔细的把玩一番。这样吧…其他的法宝呢,我先给你,你回天庭,也能有所交代。那个玲珑塔呀…嗯…三天,我先稀罕三天。三天以后你再来,我保证给你。”

太白金星心中微怒,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得躬身说道:“少主的承诺,小仙自然是相信的。那小仙就先回去了,告辞。”

齐小胜拿出了缴获的法宝、兵器,假模假样的,送了送太白金星。待人走远了,齐小胜迫不及待的,回到自己房间中。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约成本。本来用瓶子装的仙丹,这次居然用纸包着。而且是一大包,一大包的。每一包的功效都不一样,名称和功效,直接写在了纸包上。每颗仙丹,也就相当于指甲盖那么大。这5000多万颗,其实也不占什么地方。仙草、灵药,也还算小巧。关键是那些天马,本身体型就大,到了海里又不适应,放出来就开始满处跑。也幸好齐小胜做事,略微谨慎了些,只放出了一匹马,一切情况还在可控中。

齐小胜拿了面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又将天马放倒,掰起马腿,对照了一下马蹄,然后得意的说道:“就是你踢的我呀!我是那么好踢的吗?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结果好巧不巧的……门开了。岳思雅并没有敲门,而是推门而入,就看到一匹马躺在地上。齐小胜蹲下身来,掰开了马的后腿,还说什么…“尝尝我的厉害”。最关键的是,那匹马还是母的。

岳思雅一阵眩晕,险些瘫倒。

齐小胜急忙扶住,紧张的说道:“小雅,你怎么了?受伤了,还是中毒了?”

岳思雅有些失望的看着齐小胜,眼中还有些许泪花。颤抖的说道:“小胜,我知道你当上了少主,想融入妖族。但你这付出………也太大了吧!好歹也等这匹马,化成人形了呀!”

齐小胜哭笑不得的说道:“小雅,你误会了。天庭刚刚送了一些马,我检查的时候,不知道被哪匹马踢了一脚。我刚才,正在核对马蹄印。你如果再这样想我,我就生气了啊!你一定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岳思雅点点头,有极其失望的语气说道:“我错了,我错了。我就错在,进你房间没敲门,才看到了这么恶心的场景。就算我不给你,你找个侍女来,我都没意见。可是你别忘了,你现在是人,不是妖,有些事做不得。”

说完之后,岳思雅摔门而去。

齐小胜呆呆的站在房间里,心中有委屈,有失落,还有一些怒气。如果说,以前两人有什么矛盾。可能确实是,齐小胜做错了什么。可这次不一样啊!但凡岳思雅思维正常点,也不可能想歪了。

回到房间的岳思雅,反锁了房门。脸上那失望的神情,一扫而过。岳思雅躺在床上,紧闭双眼。一颗颗眼泪,从眼角滑落。她当然知道,齐小胜不可能对一匹马有想法。她只是想提醒齐小胜,作为妖族少主,绝对不可能是个人类。如果不想辜负妖族的希望,更好的团结,那就必须,融合孙悟空的那一魄。

慢慢的,岳思雅脑海中,出现了两道身影。一个是,被压在身下500年的孙悟空。另一个是,相处了几年的齐小胜。500年是感情,几年同样也是感情。舍弃谁,都不是岳思雅希望看到的。时间1分1秒的过去了,那两道身影,竟然慢慢的相互靠近。

岳思雅的全部精力,都盯在那两道身影上。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两道身影,彻底的融合在了一起。

岳思雅睁开双眼,腾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她实在没想到,一只猴子和一个人,融合在一起,居然会这么丑。

猴子再美,他也是猴子。更何况,孙悟空自称是美猴王,其实丑的可怕。原着中,也确实是这么写的。至于为什么,岳思雅之前会喜欢孙悟空?那也是如来刻意安排的。若是正常情况下,佛教所点化的生灵,是没有七情六欲的。而偏偏那座五指山,如来并没有太过苛刻,欲望值拉的满满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男一女,被关在一起500年。就算一方长得再丑,也比没有强啊!要不是有那张六字真言的符,镇压着,恐怕小猴子都生一堆了。虽然有人说过,孙悟空因为偷吃仙丹太多,而且药效各异。导致自己的某方面,不是太旺盛。但随着时光的流逝,那些不太好的药效,已经被孙悟空身后的胎记所炼化。你没看错,不光齐小胜身后有胎记,孙悟空也有。这胎记,就是身份的象征,世世代代都不能抹去。

可现在不同了,和普通人接触了20年。岳思雅的审美,早已被扳回来了。俗话说的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一人一猴一对比,只要不瞎,都知道选谁。更何况,岳思雅和孙悟空相遇的时候。正是孙悟空最落魄的时候,渴了喝铜汁,饿了喂铁丸,简直就是酷刑。而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威风,岳思雅根本看不见,因为当时,还没她呢。

岳思雅有些自责,当初说好的海誓山盟,咋这么快就忘了呢?其实也不算快,2000多年了。但是有那么一种人,他可以同甘苦,但不能共富贵。环境再苦,俩口子也能恩爱如初。一旦生活好了,家里有钱了,就开始各种不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