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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落日佣兵 > 第169章 独闯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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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老牧师在柱子下面大声叫着,此时我策马奔行,已经闯进了小镇。

那些镇子门口看热闹的女人发现了我。

有人大叫,有人惊慌躲闪。

一个手拿羽毛扇子的白种女人在和旁边的人说话,听见身后的马蹄声,她惊恐的回头向我看来。

当她看见一个男人骑在马背上,一匹高头大马向她冲来时候,这个女人吓坏了。

她尖叫着,丢掉了手中的扇子,扑向了旁边的木车,旁边的木车里装满了牛粪,女人毫不犹豫,啪叽一头钻了进去!

“混蛋,该死的,呸!呸!”

女人趴在牛粪里尖叫着,露着两条雪白的大腿。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

这个女人我见过,她是巴克曼家酒馆里的陪酒女郎之一。

这女人长的还不错,穿着中世纪的裙子,有着金色的卷发。

那天晚上,老巴克曼带人找我们麻烦,就是这个女人,拉着两名牛仔在黑暗里一起打扑克的!

“妈的,真晦气!”

我嘴里骂着,继续纵马前行。

从镇子的大门闯入小镇,我急急的向着东边跑去。

老杰克的小木屋就在潘普拉镇子的东边,此时我必须将那些牛仔的目光吸引过来。

“嘿,看这里!”

我骑在马上大吼,小镇里的人终于发现了我。

此时我风尘仆仆,经历了长时间的奔袭,我的脸,还有我的脖子,我的手臂,全被纳加和特的烈日晒红了。

我看起来就像个印第安人,身上脏兮兮的,满身满脸都是血。

那些开枪的牛仔愣住了,他们没认出我是谁。

我看到有几个男人正在跑向教堂旁边的谷仓。

他们跑得很快,不用问,那挺马克沁重机枪,一定就藏在谷仓里!

“该死的!”

哒哒哒!

哒哒哒哒!

我心头一惊,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子弹从枪膛飞出,向着对面那几个奔跑的男人飞快射去。

马克沁重机枪,又名史宾道重机枪,出生于1884年。

它是世界上首个利用火药气体,装有水冷枪管,能够独立完成自动射击的重机枪。

它的枪身重27.2千克,每分钟可以打出600发子弹。

在一战时期,马克沁重机枪赫赫有名。

当时英法联军集结了十几万人集团冲锋,而德国军队在战场上派出了上百挺马克沁重机枪疯狂扫射。

那一战,马克沁重机枪斩敌无数,光打扫战场时英法联军留下的尸体,就足有六万多具。

而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索姆河战役!

想到此处,我飞快的带住了马匹,心说绝不能让那挺重机枪离开谷仓。

那东西对我们的威胁太大了,如果让它落在牛仔们的手里,我们可能就全完了!

骑在马背上射击,我的准度是很低的。

我只打中了两个人,还有两个人大叫着翻滚躲避。

小木楼门前,牛仔们愣愣的看着我。

直到半秒钟后,有人才瞪着眼睛叫道:“嘿,快看啊,是那个东方人!”

“妈的,他怎么回来了!”

“该死的,开枪!”

在这两个牛仔的大叫声中,其他人纷纷调转枪口,瞄准了我和我的马。

我心说不好,连忙提着老巴克曼的人头从马背上跳了下去。

牛仔们的枪响了,马匹受惊,滴溜溜的跑了。

我一阵翻滚躲避,躲到了一间木屋的后面。

子弹打在墙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

我看向街道对面,看向那两个从地上爬起来的男人,那两个家伙,竟然还在跑向谷仓。

“妈的,有完没完?打仗不用重机枪,你们会死啊!”

看着那两个奔跑的牛仔,我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瞧了一眼手里的巴克曼人头,我蹲在地方单发点射,直接打中了那两个牛仔的腿。

在雇佣兵的战场里,有这样一句话,如果敌众我寡,那么打伤一个人,就比打死他强。

因为伤员是会拖全队后腿的,我可不管过来救人的人是谁,只要他敢过来,我就敢开枪!

“妈的,我的腿!”

“啊!救命,救命!”

两名牛仔在地上喊叫着,小木楼门前的牛仔们愤怒了。

他们大吼着继续向我射击,甚至有人想跑过来救那两名牛仔。

我冷笑,将身体贴在墙壁上,扯着嗓门对哈林姆叫道:“哈林姆,你还活着吗?妈的,快点出来,给老子打他们的屁股,谁敢过来,就给我开枪!”

“是,团长!”

哈林姆这小子也在小木楼里喊话。

此时这小子应该在一楼,听见我的声音,他咚咚咚的跑上了二楼。

小木楼门前的枪声又响了,街道上奔跑的牛仔再次愣住了。

哈林姆在往楼下丢手雷。

此时那些牛仔被我和哈林姆夹在了中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一群笨蛋,快回来!”

“战争中哪有不死人的,别管那两个家伙了!”

关键的时刻,还是那个阴险的老牧师发了话。

周围的牛仔很为难,表情像吃了苍蝇一样的看着他。

“伊迪神父,乌特和雷德还活着。”

“如果我们不救他们,他们会死的!”

“妈的,蠢货!”老牧师气的大骂:“难道你没看出来他是故意的?他在钓鱼,你们去了就死了!”

老牧师叫着,躲在柱子后面向我举枪射击。

我心中冷笑,暗想这人还懂点战术……

这家伙年轻时绝不是牧师,他是海盗,还是土匪?

我冷笑,靠在墙上眯起眼睛。

老牧师对我连开了三枪,子弹穿过街道,全都打在了小木屋的墙壁上。

我贴着墙壁回头看了一眼,这是酒馆对面的一间房子。

木屋也是二层的小楼,看起来还很新。

透过窗户的玻璃向里面看去,我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正紧张地望着我。

而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打仗?我害怕。”

男孩疑惑的看着女人,瑟瑟发抖的说着。

女人吓坏了,脸色惨白,吓得一动也不敢乱动。

我目光凝望着她们,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带着孩子赶紧趴下。

我不是来屠杀的,我是来解决问题的。

小镇里的牛仔和老巴特曼一家是我的敌人,而镇子里的女人和孩子,她们是无辜的。

我看着那个女人趴在了地上,这时,哈里姆已经在二楼的窗口向下开枪了。

他一边开枪,一边嘴里带着哭音的叫道:“团长,你终于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

“妈的,他们骗我!呜呜,团长,你不能死,如果你死了,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哈林姆叫的声音很大,街道上的牛仔们也在对他开枪射击。

听着哈林姆的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哈林姆曾经被卖到血斑马佣兵团当兵,是被他那贪财的父母卖掉的。

而后来在琼鲸湾,血斑马的人又被我杀了。

这是个可怜的小子,他如今有家回不去,除了我,他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了!

我心里想着,也扭头对着哈林姆大叫:“嘿,哈林姆,老子死不了,妈的,你别哭了!娘们唧唧的,我本来还想夸你呢!”

我说着,一排子弹突然飞来,竟然打穿了墙壁。

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在尖叫。

我低头大骂,连忙丢出了手里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