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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诡案惊探 > 第268章 杀死景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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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只看了一下虎头面具,竟发现惟妙惟肖的面具,脸部竟然抽搐了一下,像真的老虎一样。

不知怎的,鬼使神差之下,如丧失理智一般,竟花了一个亿,买下了一个虎头面具。

秦钟都感觉,自己跟中了魔一样,但凡有一点点理智,都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的。

没办法,已经拍下了,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第三件竞品,是杜烊杀死景循的那把燕阜刀,上面还沾染着景循的血迹。

这件竞品,一开拍就异常火爆,所有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纷纷争抢。

在座的各位老板,也都是冲着这把燕阜刀来的。

秦钟只听着大家在抢价,主持人都忙不过来了。转眼间,价格已经飙升到了七千万。

而在场的众人,热情丝毫没有减。

秦钟转头一看,有百分之七十的人都举着手中的牌子。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并不是放弃了,而是等着大家都抢不动了,才最后出手。

其中,就有拿着3号牌的男子。秦钟觉得,除了煌烊酒店的老板杜烊之外,就数3号最有钱了。

“你知道这把燕阜刀为什么这么值钱,而你身上装得那把,就没那么值钱吗?”杜烊举起茶杯的同时,将头凑到秦钟身边,小声问道。

杜烊竟然知道,秦钟的身上还装着一把燕阜刀?这家伙,究竟什么来头?

对于杜烊的问题,秦钟知道,肯定跟煌烊酒店的招牌,以及杜烊的名气声望有关,但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跟刀刃上的血有关。这也是为啥,杜烊在用这把燕阜刀杀死景循后,并没有擦去上面的血,还特意把刀身跟刀鞘分开展示,就是为了保留上面的鲜血。

那血,才是燕阜刀的卖点。

只是秦钟难解的是,做生意的人,最忌讳的不是血红吗?那可是血光之灾的凶忌。为什么沾染血迹的燕阜刀,却能让他们发疯一般争抢呢?

特殊,应该就特殊在景循的血上。

秦钟猜测,也只有景循的血,才有特殊作用,才有那么大的价值。

这也是为啥,杜烊会特意给景循寄去拍卖会的邀请函。

秦钟跟景循是在地铁上遇见的,可以看得出来,景循平常出行坐得是公共交通。不是私家车,也没有打车。而且看他身上的穿着,也都是几百块钱的大众衣服。

这些都说明,景循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不是大老板,并没有什么钱。

而杜烊寄给景循拍卖会的邀请函,就是为了把他引出来,想要他的性命。

“景循的血,才让那把燕阜刀那么值钱,对吗?”秦钟转头看向杜烊,瞬间觉得他阴险狡诈,邪恶无比。

杜烊咧嘴笑了笑,轻轻抿了一口茶:“想得不错。”

“为什么?”秦钟现在唯一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非得是景循的血。

杜烊放下手中的茶杯,提起茶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听说过,摸兔子的脚能给人带来好运吗?”

杜烊说完,看着秦钟。也不说明白,就是要让秦钟猜。

秦钟听着杜烊的话,瞬间觉得头皮发麻:“景循,他是兔灵?”

杜烊笑而不语,转头看着台上的主持人。

“你就为了让自己的这把刀值钱,就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秦钟怒目看着杜烊,如看着一个恶魔一般:“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杜烊却表现得丝毫不以为意,嘴角始终挂着得意的笑:“兔灵这玩意,狡猾机敏,又极其胆小,要找一只真的很不容易。”

杜烊说话时,给秦钟的感觉完全就是一个猎人,在等着山上的野兔:“就这次的这只,我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的。”

秦钟算是看明白了,在杜烊的眼中,景循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只野兔。只要露头,就可以随便猎杀的野兔。

“你还杀过多少像景循这样无辜的人?”秦钟说话间,一直盯着杜烊,眼中满是杀意。

秦钟现在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杜烊是被自己杀死的。

而杜烊似乎是故意在惹恼秦钟,故意想激秦钟杀他一样:“杀了太多了,多到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秦钟将手伸向自己兜里的燕阜刀,紧紧握着刀柄。

忍住,忍住。秦钟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在心里一个劲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忍住,不能在现场动手,至少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杜烊似乎知道秦钟内心的挣扎,转头看向秦钟时,眼里满是挑衅与得意。

这,更加让秦钟气愤了。

第三件拍卖品,带血的燕阜刀拍卖结束了。得主就是拿着三号牌的男子,最终以一亿七千万竟得。

“我要去准备第四件竞品了。”杜烊拍了拍秦钟的肩膀,站起身,转身离开。

这家伙,不会是猜到秦钟要杀他,想要逃跑吧?

看着大步离开的杜烊,秦钟也站起身,连忙跟了上去。

然而,没走两步呢,就被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拦了下来。

“先生,请您坐回去。拍卖会期间,不准离开此宴会厅。”其中一个男子严肃地说道。

秦钟抬头一看,宴会厅里又突然多出七八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

没办法,秦钟只好坐回座位。

“第四件竞品,也是本次拍卖会的最后一件竞品。”站在椅子上的主持人依旧面带微笑:“可能需要点时间准备。在此期间,我们煌烊酒店给各位准备了新鲜美味的餐食,也好让大家稍作休息。”

说着,主持人一挥手,就有礼仪走进来,给每个人面前放了一个黑色的餐盘。

餐盘上放着一个玻璃高脚杯,里面装着鲜红的液体。秦钟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知道杯子里装得是新鲜的血液。

旁边是一个巴掌大的黑色圆形盘子,里面装着两块新鲜的生肉,上面还带着鲜血。

“这是我们酒店特别招待各位的,感谢各位老板能捧场。”主持人一直站在椅子上,手里拿着话筒。

“餐盘里的,是兔灵的肉。杯子里的,是兔灵的血。”

听了主持人的话,秦钟看着面前桌上的东西。

兔灵的肉,兔灵的血?那不就是景循的肉跟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