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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他一直忙着城里装修房子,没空理会街区的事情,但莫名其妙多了很多人经常拜访他,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拜访的目的,无非是请金乐关照之类的云云,当时金乐以为是自己在修建街区的时候,出了一把风头,逼退了银光城的银光卫,大家终于认识到了他的实力。

现在看来没那么简单。

以前的金乐,只有家族留下的一些老声名,可随着第三街的修建,而且是大张旗鼓以他的名义来修建,反过来让这个声名更加彰显,并且赋予了实际力量。

而且以前的声名是祖上留下的,大家能想到的更多是曾经修建街区的金老太爷,金乐不过是一个徒有虚名的遗老遗少,现在不一样了,在外人看来,金乐建起了自己的街区,现在就有了他个人的名望,名望加上财力加上祖上的声名,会形成更加强大的号召力。

不知道百人团会不会把金乐当成威胁?

忧虑转瞬即逝,金乐并不是太过担心,他毕竟是一个卡师大学学生,将来会成为卡师,加入银光卫,跟百人团注定不会在一个圈子里混。

所以很快就不在意了,最后安抚了一下沈绫罗:

“那是别人不知情,才会说是我的街。行了,不说这个了,我二姐快回来了,一会当面说说你就放心了。”

“二小姐要回来?”

沈绫罗一脸忐忑。

忐忑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二姐是一个非常宽厚的人,甚至带有少许憨气。

她没有大姐那样干练,也没有金乐那样的沉重,大姐把现实的重担扛在肩上,小弟把未来的希望压在心上。从小到大,这个夹在姐弟之间的二小姐,被姐姐和弟弟保护的很好,家里几乎没有什么需要她操心的。

二姐进门一听沈绫罗是来租房子的,立刻就热情起来,拉着她上楼重新看了一遍。

最后跟她谈租金的时候,做不了主,说要找大姐拿主意。

此时金乐直接做了决定:“你去告诉大姐,说我同意了。人今天就搬进来。”

二姐也没反对,她从来不知道反对是什么,家里考虑问题的从来都不是她,做决定的也从来不是她。

二姐是回来送饭的,很快就离开了。

金乐交代沈绫罗:“你可以去搬行李了,多不多,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一点点。”

一个小时后,沈绫罗瘦弱的身体背着大包小包过来,可不是她说的一点点。

金乐不由惊讶,发现她背的东西,大多数他觉得都没用,原来一个女生,不管贫富,行李都不会少。

金乐帮忙将行李放进房间,沈绫罗还是一脸忐忑。

“要是大小姐不同意的话——”

“放心吧。”

晚上大姐回来,已经知道了情况,跟沈绫罗聊了一下,主要是询问她的情况。得知她是单身,在绣楼做工,就放心了。

大姐跟二姐不一样,大姐狠狠夸了自己的房子,不过谈房租的时候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告诉她向阳面的大房子月租15银元,背阴的小房子只要10银,沈绫罗也没还价。15银能租到这样的房子,在街区真的找不到。

大姐还给了个优惠价,表示如果沈绫罗能多带来几个姐妹,把二层整个租下来,可以给她打个折,向阳面的房子也给她算10银。

谈好房租之后,大姐又提了一些规矩。要求沈绫罗的会客时间只能在早上九点之后,晚上七点之前,如果是男客人不允许留宿。这些条件沈绫罗也一一答应,并直接预付了一个月房租。

然后大姐要做饭了,才想起来询问沈绫罗,告诉沈绫罗,她可以错开使用厨房。金家平时只做一顿晚饭,周末才会做早饭。又问沈绫罗有没有吃饭,她说吃过了,一个人上了楼。

等做好饭,大姐让金乐上去叫沈绫罗。

二姐奇怪道:“她不是吃过了吗?”

吃,在街区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分量,能将食物分给别人,是一种最大的友善。

大姐道:“我都听见她肚子叫了。”

金乐跑上去喊沈绫罗,她还是坚持她吃过了,金乐还不知道她吃没吃,一直忙着搬家,午饭吃没吃都不一定。

在金乐要拉她下去的威逼下,沈绫罗才一脸不好意思的低头跟了下来。

“第一顿饭,也是欢迎你在我家住下。以后就要你自己做了,我们没办法提供餐饮和客房服务。”

街区的租房很有特点,大多数中小房东都是普通人,甚至兼职服务人员,尤其是房东家的女人,会为单身住户提供饮食、清洗衣服、打扫房间这样的服务,这些也是另收费的。初次了解到这些情况的时候,金乐不由想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房东太太,好像也是兼职着厨娘、佣人这样的工作。

“好的。我会自己做。”

“吃吧。今天特意给你多做了一点,你不吃可浪费了。”

大姐招呼起来。

沈绫罗吃的很少,显然是放不开,而不是没胃口。

晚饭过后,她又一个人回了房间,金乐则陪两个姐姐聊天,等姐姐都去睡觉后,他才偷偷溜到了二楼。

沈绫罗的房间已经收拾的很整洁,桌面上甚至铺上了绣花桌布。仔细一看,发现还是绸缎做的,上面绣满了各种图案。沈绫罗解释说这都是一些残破、脱丝的绸面,她拼接起来,在脱丝处、残破处和拼接处绣上图案。

上手一摸,果然如此。

唯一不合适的是沈绫罗的床铺,她的床单被褥太小了,遮不住大床。房间的家具品质都没的说,是金家辉煌时候添置的,工料用的都很足,一百年过去了,因为没人使用,甚至漆皮都没有磕破,只是色泽有点暗淡,有一种古董家具的味道。

就算色泽暗淡这一点点不算缺点的缺点,现在也看不到,因为没有电,沈绫罗点着半截蜡烛照明,根本看不清细节。

“少爷,我们熄灯吧。”

沈绫罗坐在床边,金乐在四处打量,她倒先动情了,面色绯红,姿势扭捏起来。

“熄灯?那就看不见你了。”

沈绫罗身上的肤色变化,是金乐一大快乐来源,看着她的肌肤被自己点红,接着褪色,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可是蜡烛很贵的。”

蜡烛确实贵,比灯油贵了很多。

“你怎么不用油灯?”

“油灯烟气太大,绣楼不让用。其实蜡烛轻易也不让点,我都是偷偷点的。”

“要是有电就好了。”

在城里的时候,嫌弃洋房落后的电气化程度,回到街区,又觉得即便只有照明,似乎也是不一样的文明。

金乐不但没有熄灭蜡烛,还直接举起蜡烛,然后扑倒了沈绫罗。

虽然跟沈绫罗之间已经不知道战斗过多少次,甚至刺刀见红过,可今天感觉特别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换了个环境,从楼下自己卧室换到了楼上她的卧室,还是因为偷偷摸摸,金乐格外激动。最终梅花三弄,用上了十八般武艺,甚至用鸳鸯卡跟沈绫罗来了场双修。将沈绫罗一次一次送上云端,不,她一直在云端,只是有些起伏。

结束之后,在沈绫罗的伺候下变得干干净净,然后偷偷下楼。

沈绫罗则躺在床上回味了很久很久,才有了力气。想到刚才少爷举着蜡烛,烛火近在咫尺,她甚至能感觉到烛火的温度,那种一直担心被烛火烫到的刺激感,加上第一次在自己的卧室,楼下还有两位大小姐的偷偷摸摸的感觉,让沈绫罗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活。每次跟少爷之后,都有一种死了都值得的感觉。

而且刚才少爷还用了那张卡牌助兴,真是让人要美死了。感觉从身体到精神,全都被少爷侵入了。

起来收拾了一番,一想到以后每天都可以住在这里,心里更美了。

第二天,姐姐上班后,金乐跟沈绫罗一起出门,他打算陪沈绫罗上街买三件套。

结果却先进了车行,第一街中部的车行,买了一辆最小型号的自行车。

竟然要1金50银,街区普通人的收入,一天1个银币是高低收入分界线,一个月收入30银币是一个体面的工资水平,一辆自行车竟然抵得上普通人半年收入。金乐不由感觉到一种被银光城玩了工农业剪刀差的错觉。

离开车行的时候,沈绫罗还在抱怨,说金乐买错了,该买哪种大车,价格差不多,大车后座可以装上铁框拉货。

街区不少送货的都用自行车,有的前后都安装上方形铁框、铁篮等东西,这些老司机车技非常好,竟然能拖着两三百斤的货物快速骑行。

金乐没那种技术,他倒是会骑自行车,出门后摸索了一番,很快就能控制自如,嗯,比共享单车骑着要轻松。

绕了一圈,重新回到沈绫罗旁边停下。

听着沈绫罗吃了大亏一样的抱怨,金乐凑近她耳边:“不是给我买的,是给你买的。”

“啊?”

沈绫罗一惊,接着一喜,没有女孩不喜欢礼物的。

金乐邪恶的凑在她耳旁:“睡了你那么久,我不能白睡不是。”

沈绫罗突然面色白了,眼睛里水气聚集,委屈极了,抽泣起来:“我陪少爷,不是,不是为了钱的。”

真受不了这副样子,金乐赶紧道歉:“少爷错了,跟你开玩笑呢。”

沈绫罗这才止住哭声。

“上车。带你兜一圈。”

沈绫罗坐到车后座。

“搂着。”

金乐将她的双手搂在自己腰上,这才一蹬脚踏板,窜了出去。

骑到大道上,往南越过街区,一直往南,直到没人的路段才下车,开始教沈绫罗骑车。

学了一上午也没学会,回去的时候,还一个劲的拒绝,表示不能要这辆车。

金乐有点烦了:“闭嘴。你每天要去绣楼上班,来回二十里呢,这样来回走,脚上迟早磨出茧子,就不好看了。”

沈绫罗哦了一声,这才不敢反对。把金乐的腰搂的更紧了。

下午的时候才买到了心仪的床单被褥,把沈绫罗自己那一套换了下去。结果刚换好的床单被褥很快就被弄乱了,两人直到天黑都还在床上,直到听见外面响动。

“我姐姐回来了。”

金乐恍然,赶紧穿衣服出去。

两个姐姐回来后,发现金乐不在一楼,大姐做饭,二姐还专门上了二楼书房,去找了一下金乐,结果也不在二楼书房。

下来的时候很奇怪,结果更轻的是,金乐很快又从楼上下来了。看到姐姐,一脸红晕。

“小弟,你没事吧?”

二姐关心的问道。

金乐回答没事,跑回自己卧室冷静去了。

二姐还是不放心,跟大姐说了一下。

大姐神秘一下:“他没事,他是长大了。”

“看着没长啊?”

二姐不解。

大姐呵呵笑道:“他是男人了。”

二姐依然不懂。

吃饭的时候,大姐再次让金乐叫了沈绫罗下来,对沈绫罗说,以后都在家的时候,就一起吃饭。沈绫罗连连拒绝,大姐态度坚决,说如果不好意思,就帮着一起做。沈绫罗这才红着脸答应下来。

刚吃完饭没多久,黄强登门拜访,说有个特殊的客人想跟金乐见一面。神秘兮兮的,非要拉着金乐去酒楼。

要见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体面,戴着貂帽,一副土财主的模样。

光看样貌,金乐只能看出是一个有钱人,介绍过后,他心里立刻复杂起来。

因为这个人是刘家窝棚的当家人,刘维明。金乐不由心虚,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同乡会会长刘能,正是这位刘维明的侄子。

刘维明宴请金乐,原因是随着第三街持续火热,老刘家眼红了。他们打算效仿马家帮,跟金乐合作,修建第四街。

金乐不解,刘维明或许不清楚,黄强应该很清楚,修建街区金乐就出了一个名字。

于是问道:“这事不是该找黄元吗?找我干什么!”

黄强道:“黄元不过是个办事的,有他没他都一样,只要你点头。第四街的事情,我们三个就能做!”

第三街开了一个好头,后面只要依葫芦画瓢,似乎真的可以不需要黄元这个人。黄强的意思很明显,打算把黄元踢出局。

刘家窝棚出地,黄强活动百人团,吃到了第三街的红利后,百人团应该更容易接受再建一个第四街,拉上金乐大概是觉得金家这杆大旗比较好扯,因为很多人都认。

如果第四街也建成了,或许以后第五街、第六街乃至更多街道,金乐也会被踢出局。

大鱼吃小鱼,这就是商场。

金乐却没有接受:“你们可以自己做,如果一定要拉上我,就找黄元来。他代表我。”

黄强劝导:“我的少爷啊,这是何苦呢。多个人多分一份,黄元给你多少,我们一样一分不少给你多少。”

金乐摇摇头:“我还是那句话,要么你们自己干,要么找黄元代表我来干。”

最后两人无奈之下,竟然还是选择合作,表示尽快会跟黄少爷联系。

接着说了些畅想,金乐很奇怪他们竟然没考虑过百人团会反对,当金乐提出来时。

刘维明霸气十足的表示:“在这南门镇,有我,黄所长,金少爷答应,还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金乐终于有了‘世界变了’的感觉,悄无声息之间,他的个人威望竟然已经这么强大,在祖上声名的基础上,他似乎隐隐已经成了街区的大人物之一。

金乐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他知道他不可能是一个小人物,将来会成为卡师,加入银光卫,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时间也无法确定。他不由想起了银光城的四巨头,如果他现在也算一号人物,那么跟街区的百人团势力,取代了马家帮的黄强势力,以及传统的刘家窝棚势力一起,隐隐有了南门镇四巨头的味道。

只是人家都是实打实的硬实力,根深蒂固,他空有虚名,名头远大于实力,名不副实,容易惹祸啊!

从酒楼回来之后,金乐就做出了决定,以后不能像以前那么随意了。他不怕麻烦,但不想给家里惹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