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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大贼王 > 第67章 佛像腹中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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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背上皮肉脱落一大块,血水汩汩往外冒。几乎可见白骨。

好个林木森,表面上不显山露水,实际却是深藏不露,妥妥的练家子,并且还是练家子当中的好手,所用乃是鹰爪力,发招奇快,阴毒至极,张小卜一来没有料到所遇乃是高手,二来即使料到,他也万难躲得过去。

这时间,林木森已将披挂在身的海青袈裟丢弃在地,亮出一身短打,阴恻恻一笑,猱身上前,探出利爪,要夺张小卜的一对招子。

所谓“招子”,便是眼珠子。有道是,眼为心苗,心苗一旦着了道儿,这条命即使留着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张小卜自十二岁便在生死场中博弈,早已见惯了凶险,加之他跟有着“西城游侠儿”之美称的穆健练过“双叉子”的绝技,故而在林木森的利爪朝自己的一对招子袭来之时,以反手刀的招式,由下而上削林木森的手腕子。

这一招,乃是险招。也可以说,是同归于尽的绝户招。林木森倘不收手,手腕子必断无疑,而张小卜的“心苗”同样必断无疑。

林木森不想“壮士断腕”,故而只得缩手。

如此一来,张小卜的一对“心苗”算是保住了。

这一招,正是“西城游侠儿”穆健传授给他的。

穆健的绝活是“双叉子”,所谓“双叉子”,指的是葱叶尖刀。与柳叶刀不同,葱叶刀长三尺三寸,样子像极了葱叶,故得名葱叶刀,又称葱叶叉。双叉子自然只得就是双刀喽。

张小卜使不惯双刀,他的左手不管怎么练,总是掌握不好速度和力道,于是穆健将双刀绝技拆开来教,化繁为简,将最为狠辣的招式教给张小卜保命之用。今日这场恶战,一来仗着有穆健的真传傍身,二来张小卜本身也是狠茬子,故而面对群狼,他这只恶虎也丝毫不感畏惧。

林木森的毒招未能得逞,张小卜顺势向前递刀,刀刀不离要害,专往薄弱之处猛扎猛戳。

林木森纵是练家子当中的好手,却吃亏在一个岁数上。

正是,人老不以筋骨为能。他毕竟是个五十开外的半百之人了,加之这些年疏于练功,无论是体力还是速度,已无法与昨日相比。在张小卜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他如果能够一招制敌,张小卜这条命就得交代在他的手里。

可是,他未能做到一招制敌,给张小卜提供了反击的机会,那么这场恶战到了最后,吃亏的恐怕就是他喽。

果然,张小卜越战越勇,丝毫没有疲惫之态,反倒是倍增精神,手中刀一刀猛似一刀、一刀快似一刀,不亚于凶神附体,更兼带杀魔转世。

林木森被逼到角落,退无可退,无奈只能鱼死网破,用胸膛迎接利刃的同时,以左右两只利爪擒拿张小卜的肩胛骨,愣是将张小卜扔飞了出去,而他也因为肺叶子让利刃戳穿,手捂着胸前的血窟窿,背倚墙壁瘫坐在地上,张着大嘴捯气儿,血沫子不断顺嘴往外冒,这人的命数已经到头了。

而被扔飞出去的张小卜,身子重重撞在高坐莲花台的佛像上。由于撞击过猛,竟将佛像撞倒,人与佛像一齐摔落在地。由于佛像是泥胎塑成,加之空心无填充,故而落地之后摔成碎块。

张小卜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强忍剧痛,咬牙爬起之后,猛然睁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他万难相信,在他面前竟多出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身穿白裙,赤着双脚,双手倒缚,脸上勒着布带子,口中有颗麻核。双眼紧闭,侧躺在莲台之上,不知有无气息。

——绑票!

张小卜万万想不到,这座佛堂竟是绑匪的贼窝。

正当张小卜想要伸手试探那少女还有无鼻息之后,突然听到院外传来哨声,紧跟着十几个端着枪的军警冲入院中,将枪口对准佛堂,命令里面的人放下凶器,双手抱头慢慢走出来。

张小卜很是听话,双手抱头,一拐一瘸的走了出来,呲牙对着军警傻笑。

随之而来的是更多军警,以及无数看热闹不嫌事儿的人们。

有个长官模样的人,身后跟着四个腰挎盒子炮的马弁,大踏步进到院中,上下打量过张小卜之后,喝问张小卜为何到佛堂行凶。

张小卜呲着牙,动作滑稽的朝长官模样的人敬个礼,开口说:“我不是行凶来的,我是救人来的。这是贼窝,不是佛堂,不信您老进里面自己瞧瞧。”

长官吩咐四个马弁进去看看。

马弁打开枪匣,提着三尺长红色流苏的盒子炮,进去看了一圈,跑出来向长官禀报,里面果真有个女孩,很像是前天晚上法兰西洋行买办李查德先生被绑走的宝贝千金。

那个长官一听,立时喜上眉梢,快步进到佛堂,随后传出大笑之声。紧跟着,吩咐马弁,关闭院门,驱散人群,速速派车将李查德先生接到这里来。

转天的新闻纸上,最显眼的位置用大字体大书特书此事,并且刻意配了照片。

照片上,身穿黑色大礼服的李查德先生与一身戎装的军警处长白云生并肩而立,在李查德先生的右手边,站立一个身穿白色纱裙、抱着洋娃娃的甜美少艾。

那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极尽赞美之词,说什么此次营救行动多么多么艰辛,面对穷凶极恶的匪徒,白处长与其同僚如何如何不顾自身安危,身先士卒与匪徒进行殊死搏斗,最终制服全部匪徒,成功将被匪徒挟持的莉莎小姐救出,云云。

满纸的胡说八道,丝毫见不到与张小卜有关的字眼儿。合算没张小卜什么事儿,一切功劳全是白处长跟他那些同僚的。

在那之后,张小卜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于天任专门打听过,可惜说什么的都有,分不清谁说得才是实话。

令谁也不会想到,突然有那么一天,张小卜居然全须全尾的出现在了街面上,似乎比以前还胖了一些。

于天任得到信儿后,本想去见一见老朋友,但一直没得空。哪想到再见到之时,老朋友居然开逛当了混混儿。不得不说,人的命天注定,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在刀口上混饭辙的,张小卜无疑就是这一种人。

“小卜,你当混混儿,你妈不说你吗?我记得,她以前可是死也不准你当混混儿的。”

“我妈不会再说我了,她‘走’了。”

于天任猛然呆了一下,他明白这个“走”字是已经远离了人世的意思。

“嘛时候的事儿呀?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呢?”于天任的语气当中多了一些难过。

“就在我回家的那天,她没脸见我,拿根绳子上了吊。也好,她在人间的罪捱到头了,该往哪儿享福,就让她往哪儿享福去吧。”张小卜似乎根本不因为母亲的自缢而感到痛心。

于天任不再多问,他已经明白,那天在玉壶春,胡爷的话并非胡吣,而是事实。而林木森更是因为这些实话丢掉了自己的老命,更是连累那些跟他一块儿干绑票营生的同伙全都挨了枪子儿。

说来真是好笑,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充满了戏剧性,而每个人都必须要在戏中扮演各种角色。神仙老虎狗,生旦净末丑,你想扮演谁由不得你自己,老天爷让你扮演谁,你才可以扮演谁。人,甭管到嘛时候,也斗不过命,斗不过老天爷。

“我说,”张小卜问于天任:“这黑灯瞎火的,你狗撵兔子似的疯跑,到底是遇见鬼了,还是撞上邪了?你必须跟我说实话,你要不说实话,我就不放你走。”

“我——”

于天任嗫嚅了,他在琢磨,到底要不要把实话告诉张小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