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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大贼王 > 第120章 终因贪杯惹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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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幽静,内室典雅。

芶雄人虽粗鲁,倒也懂些情趣。

他这处外宅的选址绝佳,闹中取静,后有林、前有河,倘照风水学来说,此地乃吸纳富贵之福地也。

于天任之所以敢进到芶雄的外宅当中,并敢坐着平时芶雄坐着的椅子,还敢陪着芶雄的女人喝酒谈心。全赖四凤对他说过的一番话。

四凤告诉他,活畜生上关外倒腾烟土去了,往少了算,也得十天半月才能回来。这个小院儿当中,如今就她一人,大可不必担心有人骚扰,只管把心放宽,畅快饮酒作乐便是了。

如此,于天任才敢怯生生地进宅,也才敢怯生生地坐下来,陪着四凤喝酒。

四凤诅咒活畜生,最好撞在关外胡子的手中,让胡子把他活剥了皮,那样才解恨。

于天任与四凤想到一块儿去了,他也真心盼着芶雄那头活畜生死在外面永远也不要回来。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娶当了寡妇的四凤为妻了。

男人娶寡妇当老婆,不丢人。

男人娶不上老婆,才叫丢人。

于天任不在乎自己所娶之人是不是寡妇,他爱着的只有四凤,无论四凤是什么样的身份,他都不嫌。

本来,于天任多少还是有些酒量的。一斤老酒下肚,顶多也就半醉。

也许是今天酒美人更美的缘故。他竟没饮几盅,便已经醉眼迷离了。

人一醉,胆子也就大了。酒壮怂人胆,这话没错。

胆子一旦大了,话随之也就多了。酒后吐真言,并不是什么好事,多数时候容易惹祸。

四凤挨着于天任坐着,将于天任伺候的无微不至。

于天任喝酒,喝一盅,四凤给倒一盅。

于天任吃虾,吃一只,四凤给剥一只。并亲手喂进于天任的嘴里。

于天任喝得美、吃得美,让人伺候的美,他心里面自然也就越发的美了个美。

四凤缓缓起身,这当儿她穿得是旗袍,高开叉,差不多能开到胯骨上。

里面么,本来是有丝袜的,法国货,比绸子缎子都滑溜。四凤让于天任摸摸看,于天任本来不敢摸,但就在两盅老酒下肚后,他借酒壮胆,主动伸手碰了碰。不敢摸,仅是碰,心里面便如同打鼓似的,咚咚咚咚,不得安宁。

四凤去了一趟里间,出来时,丝袜消失不见了。光秃秃的两条腿,跟敷了一层洋白面似的,雪白雪白的。

四凤并没有归位落座。而是一屁股坐在了于天任的大腿上。

于天任险些吓死过去,但定一定神之后,他并未选择将四凤推开,而是由着四凤的屁股在自己的大腿上磨蹭。

四凤捏起一粒瓜子儿,用玉齿嗑好了,抵在舌尖儿上,往于天任的嘴里送。

于天任受宠若惊,痴愣片刻,果断选择用自己的舌头将那粒瓜子仁儿“接”了过来。

四凤接着又嗑,磕好了接着又送。

于天任来者不拒,有一粒算一粒,全都“笑纳”。

很快,一碟瓜子儿全都成了这场游戏的牺牲品,一粒不剩,全死在了于天任的肚子里面。

于天任全身的骨头酥酥得连身子都快瘫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生平头一回玩如此使人身心愉悦的游戏。

好玩,实在好玩。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事实上,于天任过去在二狠子的嘴里,听说过班子里面的姑娘们侍奉客爷的时候,常用这种小把戏逗乐子。

他听了后,嘿嘿傻笑,以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诬赖葡萄酸的心态自恃清高的说:“吃别人的口水,多脏呀。要是哪天有人这么喂我,打死我也不吃,我嫌恶心。”

可是,今天他这只蠢狐狸终于尝到了葡萄的甜头,不但没有丝毫的恶心,反倒滋生无限的欢心。甭打死他,光是乐,就足以活活乐死他。

四凤轻启朱唇,抿了一小口酒,并不咽进喉咙,而是含在嘴里。嘴对嘴儿,喂给于天任喝。

于天任此时已然什么都不在乎了,他如同得了失心疯,此时此刻他只想享受与四凤之间的极乐之乐,而丝毫不记得世上还有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活畜生,那人名叫芶雄,其身份是四凤的丈夫。

将四凤含在嘴里的美酒吸入自己的嘴里,方知美酒拌香唾,口感更为浓郁。

如此几个回合,于天任已经彻底酩酊大醉。他醉得不是人,而是心。人醉了,会撒酒疯。心醉了,同样会撒酒疯。

这个醉汉越发的放肆了,他的手变得不安分。过去只敢臆想,而不敢做的事情,他正在做。

那两只在沸油中浸泡过的,拿捏过无数只炸糕的手,开始在四凤的周身上下拿捏起来。

津门有接骨名医,唤作苏老义。凭着一双神手,可将断骨重合,即使骨头粉碎,照样能隔着皮肉将碎骨正位。

于天任的一双手,这当儿丝毫不次于苏老义的一双神手。尽管无法做到将碎骨正位,却也可以使人骨酥肉麻。

四凤明明酒喝得不多,却面红耳赤,形同酒醉。

星眸半张,口吐芬芳。声声娇喘,直入心房。

于天任越发的肆无忌惮了……

他不是醉了,而是疯了!

温柔乡,酣睡时。猛然感觉自己腾空而起。莫非是要升天飞仙么?

紧跟着,身子从云端落下,摔落万丈深渊。

“啊呀”一声惨叫,于天任像一条断了骨头的狗,蜷缩在冰冷的青砖地板上,痛苦地不住哀嚎。

“好哇!偷人偷到我家里来了!我今儿要不活剥了你的皮,我就不是爹妈养的!”

声如炸雷,惊天动地,震得于天任耳朵嗡嗡响。

芶雄竟不知何时回来了,正是他把酣睡中的于天任提了起来,接着重重摔在了地上,同时踩上一只脚,要叫于天任永世不得翻身!

于天任的酒醒了,胆也几乎快要被吓破了。他此刻再想后悔,也已经彻底晚了。

怨谁呢?除了自己还能怨谁,要不是自己贪恋酒色,何至于让这家的主人抓了个正着。

如今可好,光眼子让人踩在了脚下,待会儿还要被人剥皮。就算不被剥皮,双方上公堂打官司,自己也一丁点儿的理也不占,只有挨打坐牢的份儿。

没法子了,自认倒霉吧。都说有主的干粮不能动,自己原本还不信,这回由不得不信了。

有主的干粮确实好吃,可怎么吃的就得怎么吐出来。光是吐出来还不算完,还得包赔人家的损失。至于如何包赔,只能人家说了算,自己连讨价还价的资格都没有。

嗐!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自己咋就这么糊涂呢!

四凤呢?!

于天任猛然想起了四凤。他可以被剥皮,但他不能连累四凤也被剥皮。

于是,他用一双愧疚加悔恨的眼睛,搜寻四凤的所在。

找到了,四凤瑟缩在角落中,光着身子,抱着旗袍,抖成一团,无声饮泣。

“三爷。一切都是我不好,您要收拾,就收拾我一个,您放了四凤吧。我求您了……”

于天任向芶雄苦苦哀求着。然而,芶雄并不买账。狠狠在于天任的肋条上踹了几脚之后,转过身走近一把椅子,一屁股坐下去,攥着明晃晃一把牛耳尖刀的刀柄,用刀尖剔牙。

于天任强忍疼痛,挣扎着爬起来,以双膝代替双脚,像一条狗,卑贱地爬到芶雄的脚下,泪流满面,悔恨不已,只求芶雄大人大量,饶过他跟四凤这一回。

芶雄并不言语,只恶狠狠地盯着于天任。

突然,他将剔牙的刀子对准了于天任的脸。

寒光一闪,刀尖直奔于天任的一只眼睛扎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