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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大贼王 > 第173章 文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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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子崔的另一个诨号是“催命鬼”,此人乃是“文花子”当中的魁首,一人执掌着河东、河北四个大锅伙,其门中弟子徒孙足有千余。单是靠着弟子徒孙每天“献果”,哨子崔一年下来就能买下整条街的买卖。

尽管他是“团头”中的团头——“总团头”,被人尊为“老头子”,但他每天依旧亲自上街,身穿一件蓝布长衫,脚踩夫子履,走路四平八稳,慢慢腾腾,给人一副火烧了房子都不得着急的样子。

到了店铺门外,吹响随身带着的一个铜哨子,店铺里面的伙计立马跑出来给“孝敬”。

就因为有了这个哨子,所以他才得名“哨子崔”。谐音就是“哨子吹”了。

哨子崔的哨子用纯铜打造,据说是他亲手鼓捣出来的,吹一声,能传二里远,只要耳朵不聋,就准能听得见。

哨子崔吹哨子有名堂,他每次只吹一声,一声吹响之后,店家就得赶紧拿钱出来孝敬这位催命鬼。

倘一声哨子吹响之后,铺子里没有人出来。那好,崔爷绝不吹响第二声,慢条斯理地走到下一家,吹一声哨子,拿下一家的孝敬。

而没有孝敬崔爷的那家买卖,打这天起也就甭打算干了。当天太平没事,转天一早起来,门板窗户一准被泼满大粪,俗称“刷门脸儿”。

店家这时候倘若够聪明,应当赶紧去请高人从中说和,请崔爷暂熄雷霆之火,高抬贵手不要跟糊涂人一般见识。然后封一个大大的孝敬递上去,再摆下酒席请“刷门脸儿”的花子爷吃一顿,每人给个红包,还得说是辛苦费,感谢他们给自己的店铺送“黄金”。如此,买卖才能接着干。可稍微有些礼数不周全,买卖还得接茬停摆,多会儿崔爷认为礼数够了,多会儿买卖才能重新开张。

于天任听人说过这么一档子事,说是有两个南方人开了一家生丝行,孝敬了地方长官和“老架”、“大耍儿”,可偏偏不给崔爷“上供”,因为他们压根瞧不起臭要饭的。

他们不给崔爷脸,崔爷自然也就不能给他们脸。

一天早上,崔爷独自一人迈着方步来到铺子前,吹响一声哨子,眯缝着眼皮,立在门前不动身。

过了足有一盏茶的光景,里面还没人出来。于是,崔爷破天荒的吹响了第二声。

这一声,唤作“催命符”,旨在告诉里面的人,阎王爷要来取他们的小命。

这时候,如果里面的人赶紧出来作揖赔礼,同时快速去搬请高人,借高人的面子给崔爷一个台阶,这家的买卖和小命还有的救。

唉……

可惜呀,俩南蛮子是吃生米的,满以为崔爷再厉害也厉害不过王法,喊几个跟随来津的伙计出门给了崔爷几脚,还喊来当地弹压地面的“老架”,非要“老架”治崔爷一个搅扰良民之罪。

“老架”吓死也不敢难为崔爷,待崔爷走了之后,“老架”出于好心,劝俩南蛮子赶紧收拾东西带着家小回奔原籍,并且马上就得走,一刻也不能耽搁,往后再也不要踏入津门一步,不然后患无穷。

没想到的是,好良言难劝该死鬼,俩南蛮子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是埋怨“老架”向着当地人不向着他们。须知道,他们可是拿了钱孝敬过地方的,所以地方上也要有义务给他们主持公道。

“老架”见自己说话赛放屁,人家根本不听还嫌臭,于是撂下一句:“公道,哨子崔就是公道”。转身走人,再不掺和。

果然,就在当天的晚上,生丝行着了火。从天黑一直烧到天亮,烧得干干净净,嘛也不剩。

古怪的是,离着生丝行仅有一街之隔的“水龙会”,居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救火。

更怪的,挨着生丝行的买卖家,全都完好无损,就跟有避火罩护着似的,连墙皮都没被火熏黑,只有生丝行一家被付之一炬。

俩南蛮子正纳闷之际,管家匆匆来报,两房的女眷,还有家里的两位小姐一位小少爷,全都不见了人影。

到了这个时候,俩南蛮子要是稍微懂点儿“人事”,就应该拿出全部家产来破财消灾,他们不知道津门之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管是人是货,三天之内给你保管的好好的,绝对不给霍霍了。

立下这样一个规矩,是担心偷错了东西绑错了人,给自己和兄弟们身上惹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也是为了给苦主预留三天筹措资金的时间,三天之内只要可以搭上“脉”,就可以拿钱把失物或是活人赎买回去。

很明显,这个规矩尽管不那么规矩,但是挺仁义,因此多少年来人人遵循,无一人敢坏了这个规矩。

直到有一天,督军王占元头一个将这个规矩打破,自此再无方圆,也就再也没人守规了。

再说回那俩南蛮子,都已经火燎眉毛了,还傻乎乎的去报官,非要官府给他们把人找回来,还要严惩纵火之徒,不然他们就要一层层的上告。

这么一耽误,三天时间到。可怜四个女人一双女儿外加一个儿子,先是被霍霍得奄奄一息,而后被采生折割,变成怪物模样,在寒风烈日中等待有好心人扔在面前几个钱,而他们连看一眼,甚至动一下都做不到。直到他们彻底不能动了,被扔进河里做了水鬼。至此,才算终于解脱。

两个南蛮子恐怕至死也想不明白,不就是打了一个要饭花子吗,怎么就把好好的一个家给毁了呢?

他们不懂,于天任懂,津门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懂,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要饭花子。谁不懂,谁就要倒霉。

再比如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文花子”,过去就是在老地道外混饭辙的,那人名叫文小生,生于富贵之家,自小饱读诗书,长得一表人才,难得的一位上品人物。

就因为少年时期,文小生有过一段千里寻母,并在途中遇邪的经历,回归津门之后,开始疯疯癫癫,气死了老子不说,还把万贯家财给挥霍一空。

落魄之后,整天穿着一件旧长衫,头上戴着一顶纸糊的尖帽,上面工工整整的写着“小心扒手”四个正楷大字,呲着一口被烟膏子熏黑的牙齿,到处找钱花。

于天任少年时期经常见到文小生疯疯癫癫的在老地道外瞎溜达,原本只以为文小生不过是个受了刺激的穷酸,后来才知道这个文小生不但有学问,而且会武功,甚至精通巫蛊之术。

突然有一天,文小生消失在了世人的面前。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居然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文小生的下落。有人说文小生奔了东洋,有人说文小生下了南洋,也有人说文小生跟人斗法,末了自己弄死了自己。总之,活生生的一个文小生,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昔日的两个文花子,哨子崔和文小生,随着时间的流逝,全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而今又出来一个崔金牙,却只是个冒牌的“文花子”。

将来会不会出现另外一个堪比哨子崔和文小生的文花子呢,于天任认为一定有。

也许,那人比哨子崔还要毒,比文小生还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