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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困难的,不一定是哮喘,全身发热的,也不一定是高烧,进入体内的,不一定是点滴,而背后捅人的,同样不一定是刀子。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奇妙,如同夏日泡影。

牛大春一直很庆幸,自己是穿越到了一个相对不太离大谱的世界,哪怕这个世界存在内功与罡气这种一点也不牛顿的东西。

最起码,“创造”这个世界的家伙,对骑兵还算有个最基本的认知。

毕竟,他从未碰到,也从未听说过拥有上万骑兵的马贼,再想想另一个大唐时空的四大寇,啧啧啧……

上万骑兵是个什么样子?那可是光展开的队列,就得有个十几里的距离吧?光是马匹骑兵的日常给养,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啊,这谁特么养的起?

估计就是马阿里、马qq、马斯克,也禁不住这般糟蹋呀。

什么样的马贼能养得起上万骑兵?有这能耐,直接卖屁股给大势力当开国功臣,它不香吗?

当然,还有一点也值得庆幸,这个世界对数字,对工程学,还是有那么点概念的,他牛大春厮混多年,没有动不动就碰到十丈多高的城墙,这一点委实太棒了!

这一次,牛大春总算真正见识到了古代战争中的骑兵奔袭。

五十名全甲骑兵,快速行军,又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人三马,那已是压缩到极限的简配,只够吃十日的口粮、清水、甲胄兵器、战马驼马的干草豆料,那是一样都不能少。

甚至包括被褥、帐篷、锅碗都得带上,这边塞的初春时节,天寒地冻,时间短还好说,若是十天半拉月都在野地里眠霜卧雪,人能站起来就不错了,还想提刀厮杀?那不是千里送人头吗?

这还仅仅是五十骑,已然如此麻烦,影视中动不动就上万精骑,奔袭千里直捣草原王庭,在如今的牛大春看来,那简直就是个笑话,他已经完全想象不到,大军身后,该有多么庞大的后勤队伍。

还千里?不就粮于敌,这么多人还没走到地儿,就累死、饿死的差不多了吧?

怪不得古代战争,动不动就到了号称五十万和百万的地步,这注水程度简直比网文作者还要离谱,也难怪一场仗打下来,斩首十万二十万的,搞不好,那诺大的军功盛宴,战死的士兵仅凑了个小零头,剩下的大头,都是从被强制征召的后勤民夫头上得来的吧?

“嘚、嘚嘚……”

“吁~”

牛大春那的高大身影,出现在一处黄沙土丘顶端,猛然勒马,顿足不前,手中长刀高举,示意后方跟随的骑兵,逐步减速,直至停下奔跑。

片刻后,轰隆声越来越近,土丘与蓝天相接的地方,冒出了一个个身影,很快,更多的身影一一出现在他身边,扬起满天灰尘。

举目远望,平缓的沙丘充斥四野,视野的尽头,是连绵起伏高耸的雪山。

雪山与黄沙交汇处,有一处因雪水汇集而成的巨大绿洲,那里水草丰美,栖息的生物,种类繁多,有瀚海明珠之称。

那里,便是牛大春等人此行的目的地——克孜山吐蕃大营。

三骑轻甲侦骑,裹着巨大的烟尘自远方奔来,速度不减地直接冲上沙丘,停在一行人面前。

“牛大哥,弟兄们在前方,碰上了一伙儿吐蕃人的哨探,为防消息走漏,下手的力道也就难免大得收不住,待厮杀完毕,仅抓了个重伤的舌头回来,看穿着,估计身份不低。”

“干得漂亮!”

牛大春先仔细打量了三人一遍,轻甲上除了几道没有被破甲的刀痕,看起来并无伤势,至于甲上和马背沾染上的血迹,肯定就是吐蕃人的了。

“无伤便好,弟兄们辛苦了。”

这厮心中松了一口气,这还没见到敌人呢,若是因此损员,那可就太尴尬了。

三名汉子显然也明白他担心什么,毫不在意地笑道:“牛大哥,小瞧我们了不是?几个蛮人探子而已,这也能受伤的话,弟兄们干脆回家种地好了,哈哈哈……”

所有人不觉会心一笑,能毛遂自荐随牛大春当先锋的汉子,身上若没几把刷子,谁敢信?而能充当侦骑探马的军士,无论是武艺,还是厮杀经验,更是军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牛大春显然也明白这个理,笑了笑,便将目光投向被扔在地上的吐蕃人。

这吐蕃探马身量倒是不高,却很是精壮,精致的皮甲在要害处镶着铁片,腰间尺长的大口子,仅被草草地裹了下,伤口还在往外渗着血迹。

由于被横在马上,一路颠簸得够呛,这重伤的吐蕃汉子,此刻已然面如金纸,以这年代的医疗能力,纵使放了他,估计也没多少活头了。

临死归临死,跪坐在地的吐蕃汉子,看向牛大春等人的眼睛,却依然桀骜不驯,脸上充满了仇恨与蔑视。

牛大春马上探了探身,居高临下询问:“能听懂洒家的话吗?”

吐蕃人冷哼一声,神情倨傲,并不答话。

牛大春笑道:“啥意思?跪着的只是你的肉体,你的灵魂依然昂首挺胸是吧?”

“雪域的勇士,岂能向你们唐人低头?”

“不服气?”

“哼!失手被擒,算我技不如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却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你好像很敌视唐人?”

“敌视?简直笑话!百年世仇,岂是一句敌视可言尽?”

“哦?”

牛大春不懂其中仇怨,转头疑惑地看向左右的唐军将士,见他望来,俱无声点头,显然,在他们心中,吐蕃也是死敌。

吐蕃人见此,冷笑道:“看你们的样子,是去克孜山的吧?若能在我吐蕃勇士手下留有命在,且睁大眼睛好生看着,待我吐蕃大军杀入唐境,沿途所过,必为白地!男丁一个不留,女子世代为奴,桀桀桀……”

“嗖~”

刀光一闪,血染黄沙,斗大的头颅抛飞而起,吐蕃人脸上的嘲弄还未散去,便已凝固。

“洒家生平最恨别人也这么笑。”

牛大春扫了一眼轩尘未染的刀身,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刀为凶器,天生嗜血,但奇怪的是,嗜血的刀中,又以杀人不见血为极品,他的偃月刀,显然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有没有从此人口中得知情报,他并不在意,左右那克孜山大营跑不了,杀过去就是了,放狠话有用的话,还要刀子干嘛?

在绝对的武力面前,所谓计谋、变故,并不能掀起多大风浪,反能徒增乐趣。

不过,对他来说,也不是没有得到丝毫有用信息,既然明了了吐蕃与大唐间不可调和的仇恨,那挥刀前的最后一丝疑虑,也就去了。

屁股决定脑袋,牛大春作为华夏子孙,自然要站在自己种族这边,哪怕他对现如今这个种族的统治阶级,没有一丝好感,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异族挥刀,毕竟,他所要守护的,可不是上面那群人。

“牛大哥,吐蕃人的哨探过时未归,必然引起对方警觉防备,那咱们……”

“无所谓,狼不出洞不好打,龟不出壳咋砍头?洒家本来也没打算袭营,堂堂正正全歼他们便是。”

“嗯……全歼?”

“当然!我且问你,咱们现在有多少人马?”

“五十一人,百五马。”

“对方又有多少人?”

“不下万人。”

“五十对一万,优势在我!”

“哦?”

“用兵之道,首重一个奇字,此番,咱们便出奇制胜!”

“如何个奇法?”

“你领兵四十九人,兵分五十路,抗击敌方前锋,洒家一人兵分三路,直取敌方本部,两厢夹击之下,吐蕃人必然顾此失彼,方寸大乱,区区克孜山大营,可一鼓而下!”

“啊?”

“你就说,洒家用兵,奇不奇吧?”

“奇!真他娘的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