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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小玲,你说谁孙子到香港来了。”

马小玲退去外套,躺在沙发上翘起性感的长腿,左脚搭在右脚上,慵懒道:“还能有谁, 不就是你那个朝朝暮暮心心念念的元大哥么。

姑婆,你说的元大哥是不是叫元小龙?”

“没错!

是这个名字?

我记得跟你说过吧!”

“那就没错了。

这么古老的婚书,就是他孙子带来的。

姑婆,我唯一不明白的事情,为什么会有我的画像?”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嘛!

姑婆我年轻的时候和你简直一毛一样,腿比你还要长。

对了,你确定那人就是元大哥的孙子?

怎么样,帅不帅?

是不是年少多金有修养?”

“帅倒是还挺帅,不过多金,就别想了。

吃饭的钱都没有,要不是嘉嘉阿姨可怜他,估计都睡大马路了。”

“怎么会?”

马丹娜惊愕道:“当初,他爷爷可是杀过日本鬼子,而且留过洋的。”

“姑婆!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行了!

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

“小玲!

你什么时候去日本?”

“ 一周后,怎么了?”

“那你明天可要多给我买一些香烛回来,别忘了。”

“知道了,啰嗦。”

………………

Forget it bar 。

元宝进去之后,意外的没有其他酒吧的吵闹和嘈杂,这里的酒客似乎都很享受安静买醉的感觉。

“朋友,喝点什么?”

酒吧吧台后坐着一个风情万种,醉眼惺忪的妩媚女人。

似睁非睁的眼神好像很近,又似乎远在天边。

后红色的透明丝袜,昭示着内心烈焰一般的情感,在等待绽放的时刻。

“你好!

我想找份工作。”

“哦?

到我这里来找工作?”

“是啊!

我刚从大陆过来,寻找未婚妻。

对方有个恶毒闺蜜嫌弃我是个穷鬼,所以给我出了难题。

要我一个礼拜之内,找到一个月薪一万一的工作,才肯放弃干扰她闺蜜和我相处。

我什么都不会,所以就进来了。”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可以给你这份工作?”

“就凭我在你的眼睛里独出了寂寞。”

“咯咯……”

女人端起旁边的一杯血腥玛丽一口灌进嘴里,笑不迭道:“我看你一点都不像大陆那边过来的,倒是想这边的拆白党。

你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不错,我的眼里是寂寞,但是却不是凡夫俗子能够缓解的。”

“好吧!

我未婚妻家里有一栋大厦。

怎么样?

这算不算是一笔很有搞头的投资。”

“不~”

吗叮当冷声道:“立刻滚出去,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啰嗦,影响我的心情,我不介意教训教训你。”

元宝站起身来淡笑道:“也不过如此嘛,一个俗俗的女人。

就算你请我来,我也不会来!

马叮当,我们还会再次见面的。

希望那个时候,你还是如你现在一样吧,超凡脱俗。”

元宝起身离开,又进去了waiting bar。

白蛇青蛇二妖同样也没有招收元宝当他们的服务员。

用她们的话说,这waiting bar本来就不怎么赚钱,也只是勉强维持着,在养一个闲人,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

所以,元宝没有找到工作。

不过,这当然难不倒元宝。

哼!

想劳动致富,你们不给机会。

那就别怪我薅你们资本主义的羊毛了。

元宝搞来一辆面包车,以回收废品旧家具的名义开始在香港各大富人区还有商场进货。

到了晚上,收获满满。

他将东西全部打包好之后,正要上电梯。

阴暗的角落里忽然冲出来一个老太太。

“咳……呸……”

一口浓痰就贴在了元宝的裤子上。

“对不起,对不起……”

一个高大的男人赶紧追了出来,对元宝不停的道歉。

“我妈年龄大了,她……有时候脾气不太好,你别见怪啊~”

“阿平!

谁说我脾气不太好了,就是你脾气太好,所以才被人欺负!

你瞧瞧这小子,一个扑街仔!

他一来就敢追求珍珍这么好的姑娘,简直是丧门星上门~”

“是平妈和平哥吧!?”

元宝毫不在意,反而从包里翻出一个大金镯子不由分说,塞到平妈的手里。

“平妈,是我不好!

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和众位街坊打招呼!

小小礼物,您请笑纳!

“这……这……”

平妈完全不知所措,她准备好了许多说辞和脏话,此时竟然全都用不上。

她有心再骂两句,可这金镯子实在是太重了,放在手心里都压手。

阿平连忙将镯子从平妈手里取出来:“元兄弟,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怎么能平白无故就收呢?

您赶紧收回去?”

“谁说我是白送?

嘉嘉阿姨说,咱们这楼里就平哥你的手艺最好,以后我的衣服裤子什么的,一直就拜托平哥你了。

说起来我还占你便宜了。”

“是啊!

阿平,小伙子说的不错,就和外头那什么……对,办会员卡差不多。”

平妈夺过镯子戴在手腕上,也不是她贪财。

她拉扯阿平,苦了一辈子,现在年龄大了,想给阿平攒下一些老婆本。

“那就谢谢元兄弟了。

快走,到我家我给你量量尺寸。”

“求之不得。”

元宝跟着平妈和阿平到了他们的房间之后,被眼前清贫的一幕也惊呆了。

家徒四壁只有一台缝纫机,一些便宜的布料,还有一些成衣。

阿平倒了一杯白开水给元宝,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元兄弟,我家比较简陋,还请你不要见怪。”

“平哥!

街里街坊的,说这些多见外。

平哥, 你是不是也喜欢珍珍?”

“我……我……”

“是啊,我们阿平也喜欢珍珍,怎么,不可以吗?

别以为一个金镯子就能够打发我们母子,珍珍这么好的姑娘,哪个男人不想尝一口?

只有我们阿平是真心的。”

阿平干笑着搓着手。

元宝连忙应是。

“平妈,您说的可太对了。

平哥和珍珍真的是很配,您也知道我是大陆过来的。

之前完全不认识珍珍。

是我母亲的遗言,让我来认这门娃娃亲的。

在此之前,珍珍是美是丑,没有见过。

就算是一头猪,为了我母亲的遗言我也一样会娶,人不能不孝?

平妈,你说对吧?”

“这……也算你有点孝心……可男女之事,那也要两情相悦吧。”

听到元宝是个孝子,又死了母亲,平妈心中有点动容。

不过也仅仅如此,她还是更爱自己的儿子。

“所以呢!

我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

“我想让平哥先追求珍珍,如果珍珍同意了,那就皆大欢喜,算是女孩有意中人了,我也不能勉强。

要是万一不太合适,我再上。

怎么样?”

“也好!

阿平,你听到了没有?

人家有母亲遗命都让你在前头,你回头请元小兄弟喝茶。”

元宝说完告辞,就告辞了。

追求女孩子,还是要有对比才能分清好赖。

如此一来,既能试验出王珍珍和况天佑现在究竟有没有交集,也能够给自己找一个工具人衬托自己,一箭双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