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租屋在海市的黄金地段,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万家灯火,像撒了一地的碎金子。屋里的陈设样样精致:意大利真皮沙发、德国进口的地暖、一张两米宽的大床上铺着埃及棉的床品。王英离开了一年,这里的一切却纤尘不染,显然,陈明刚刚打理过。
此刻,他越看越美丽的陈明正倚在吧台边,手里捏着一杯红酒,酒液在杯壁上挂出暗红色的泪痕。她穿一件吊带丝绸睡裙,月光和城市的光晕交织着落在她裸露的肩头,那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她似乎觉察到了什么,那种被目光灼烧的触感,像一只温热的手掌缓缓贴上后背。她微微偏头,眼波横了他一下。
那一横,不是嗔,不是怒,而是一种熟稔的、带着钩子的挑逗。是情人之间才有的那种眼风,像在说:我知道你在看,我允许你看,但你还在等什么?
王英的呼吸顿时重了。
他想起第二猴岛。那个鬼地方,他在那儿被困了将近一年。铁丝网围起来的山头,到处都是猴子的粪便和嘶叫。夜里蚊虫像乌云一样扑过来,咬得人浑身是包,翻来覆去睡不着。那时候别说蠢蠢欲动,他连“欲”这个字都想不起来怎么写。身体的每一分能量都被饥饿和疲惫榨干了,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唯一的念头就是活着出去。
小时候胡同里有个老头,闲着没事爱讲古。他说古代军营里有句流传很久的话:去边疆守一年,回来见着老母猪都觉得是双眼皮。可是在猴岛上他连老母猪都见不着,见着的只有公猴子和母猴子,而母猴子的双眼皮他不感兴趣。
王英当时想,这话不对。真正让人起念头的不是“离开女人一年”,而是“重新吃饱穿暖”。他更信另一句老话,“饱暖思那啥。”
六个字,像六根钉子,钉在人性最深处。在猴岛上他饿得前胸贴后背,冷得缩成一团,什么欲都没有。可一旦被救出来,洗了热水澡,吃了一顿饱饭,穿上了干净衣裳,那些在饥寒交迫中沉睡的东西便像冬眠的蛇一样,一条一条地苏醒过来,吐着信子,嘶嘶作响。
而现在,他站在海市最贵的租屋里,脚下是柔软的羊绒地毯,头顶是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空气里弥漫着陈明身上那种他熟悉的、栀子花味的香水。他吃饱了,刚刚在鸿运酒楼吃了蒸鱼和排骨。他穿暖了,身上新换的羊绒衫柔软得像第二层皮肤。他安全了,舒适了,被这个城市最昂贵的壳包裹着。
而他的情人,那个一年前与他耳鬓厮磨、肌肤相亲的女人,此刻就站在三步之外,用那种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眼神横着他。
王英不想控制自己的欲念。他受够了控制。在猴岛上,他控制了自己的恐惧,控制了自己的绝望,控制了自己的愤怒,把所有情绪压成一块铁,才活了下来。可现在,他不想再控制任何东西。那块铁在“饱暖”的火炉里烧得通红,又被陈明那一眼浇上了油,轰地一下燃成了熊熊大火。
他朝她走过去,步子不快,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每一步都踩在地毯上,无声无息,却像踩在陈明的心尖上。她没退,也没躲,反而把酒杯放到一边,微微仰起下巴,嘴角浮起一个若有若无的弧度。
王英走到她面前,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一拳。他能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能感受到她身体散发的温热,甚至能听见她呼吸里那一点点加快的节奏。
他伸手,指尖触上她的下颌,轻轻一抬。
陈明的睫毛颤了颤,却没有闭眼。她的眼波又横了他一下,这一下,软了,化了,像一勺蜂蜜倒进了温水里。
窗外的夜色已经持重到了极致,沉甸甸地压在海市的上空。而屋内,王英终于俯下身去。
他不想控制了,他再也用不着控制了。
陈明的心悬到了半空。
不是悬一会儿就能落下来的那种,而是像被人用一根细绳子吊着,绳子的另一端攥在王英手里,他每靠近一步,绳子就往上提一寸。她几乎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一下比一下重,一下比一下慌。
王英的手还搭在她的腰侧,指尖微微收拢,隔着那层薄薄的丝绸睡裙,她能感受到他掌心的热度。那种温度带着一种蛮横的侵略性,仿佛在宣告:你属于我。可陈明在心里狠狠地摇了摇头。
不,她不想,分开一年了,三百六十五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思念变成陌生,从陌生变成抗拒。她想起一年前最后一次和王英在一起时的情景,那时候他还失踪,两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纠缠。可如今,那些记忆已经褪色了,像一张被水泡过的照片,模糊、发黄,甚至让她觉得有些恶心。
她抗拒。她抗拒他的触碰,抗拒他的呼吸,抗拒他身上那种在荒岛生活了一年的气味,那是丧家犬的味道。
对,丧家犬。陈明在心里把这个词咀嚼了一遍,品出了一丝苦涩的快意。王英回来之后,整个人虽然看着还是那副皮囊,可眼神变了。那里面有了一种她说不清的东西,不是卑微,却比卑微更让人不舒服,不是凶狠,却比凶狠更让人发怵。像一条被关在笼子里太久的野狗,放出来之后看什么都带着一种饥饿的光。
可她不欠他的。她陈明是什么人?是摸爬滚打出来的女人,是懂得审时度势、知道怎么往上爬的女人。她应该属于赢家,应该站在那些成功人士的身边,穿着定制套装,端着香槟杯,在觥筹交错间笑靥如花。而王英算什么?一个在猴岛上啃了一年盐水菜叶子、睡了一年铁皮棚子的倒霉蛋,一个被谭总随手扔进深渊又随手捞出来的棋子,一个丧家之犬。
她凭什么要把自己的身体给一条丧家犬?想到这里,陈明的手悄悄攥紧了,指甲掐进掌心里,微微的疼让她清醒了几分。她微微侧了侧身子,试图从王英的手掌下挣脱出来,动作不大,却带着一种明确的、不容置疑的拒绝。
可王英的手纹丝不动,他的拇指还在她腰侧那块软肉上画着圈,不紧不慢的,像猫逗老鼠。他似乎根本不觉得她的抗拒是一种拒绝,反而当成了一种欲拒还迎的游戏。陈明心里的厌恶又浓了一层,浓得几乎要溢出来。
就在这时,她的脑海里想起了谭总话,“陈明,你帮我做一件事。等王英回来,你在屋子里等他,先稳住他,他有一把枪,我要你看着他从墙缝里掏出来,然后你就可以如此这般了。”
她当时犹豫了一下。她不想见王英,一眼都不想。可谭总接下来的话,让她的犹豫像冰雪消融一样化得干干净净。
“中兴公司马上就要清盘了,等最后一笔应收款回来,余下的净资产都归你。”
谭总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轻描淡写。可陈明的耳朵却像被针扎了一样,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她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中兴公司要清盘,应收款减去应付款,七七八八加在一起,足足超千万。
千万!
不是现在的千万,是1993年的千万。那个年头,海市的房价一平米还不到两千块,工厂里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百块。一千万是什么概念?是可以在市中心买下整整一条街的概念,是够她这辈子,不,够她三辈子锦衣玉食的概念。
陈明当时感觉心脏猛地跳了一下,跳得比现在还要剧烈。她拼命压住嘴角的笑意,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急切,可声音还是微微发颤:“谭总,您说的是真的?”
谭总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推过来。那是一份意向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中兴公司清盘后,剩余资产全部划归陈明名下,作为她帮谭总做事的补偿。下面已经盖了章,只差一个签名。
“你去打听打听,我谭笑七什么时候骗过人?”谭总说。
陈明几乎是抢过那支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狂喜。一千万。1993年的一千万。她陈明从今天起,就是千万富婆了。
至于代价,代价就是在这里等王英,稳住他,最多陪他半夜。仅此而已。
谭总说得很清楚:“你别怕他。他在猴岛苦熬了一年,身体早就亏空了。就算他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你就是在他面前红果果地跳一夜的舞,他也只能干瞪眼。”
多好的买卖。用最多一夜的不自在,换一辈子的荣华富贵。陈明不是傻子,她太知道怎么算这笔账了。
所以她现在才会站在这里,穿着这件谭总让人送来的丝绸睡裙,站在这间海市最贵的租屋里,面对着一个她一分钟都不想多看的男人。
要不是谭总要她在这里等王英,她早就走了。走得远远的,总之不会在这间屋子里多待一秒。
可是她不能走。那一千万像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她牢牢地拴在这里。她得忍,得演戏,得让王英觉得她还是那个一年前的情人。等到谭总那边安排妥当,她就可以拿着钱彻底消失,从此王英是王英,陈明是陈明,两条平行线,再无交集。
想到这里,陈明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扬。她抬眼看着王英,目光尽量柔软,尽量带着一点旧日的情意。
可她的心,还是悬在半空。因为她忽然发现,王英看她的眼神不太对。那不是情人重逢的喜悦,不是久别胜新婚的急切,而是一种更深、更沉、更让她不安的东西——像一头野兽在审视自己的猎物,不急着下口,却在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品尝对方的恐惧。
谭总说他没那个力,可陈明看着王英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忽然不那么确定了。
陈明灵机一动,两手扶着王英的肩膀,柔声道,“对了,这间屋子你有一年没回来了,要不要到处看看,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你不见的时候,我找过你的私章,可是找不到。”
一席话惊醒了虫子上脑的王英,对呀,我特么怎么就知道沉迷温柔乡,大仇尚未得报,我怎么能就想着沉溺在温柔乡中,奶奶的谭笑七,老子有枪,你霸占的中兴的财产,都得一分不差地给老子吐出来。
陈明欣慰地看着王英在屋子的四处踅摸,过了一年他大概忘了藏枪的地方,当王英累的气喘吁吁地从沉重的书柜后边拿出一个布包放在茶几上,急不可待地解开捆着布包的绳子,便提醒他说,“要不咱们把门锁好了,把窗帘拉严实了再打开。”
在猴岛一年,在吴尊风的秘密库房和看守所的监室一个多月,王英的意识里早已没有了“门锁”和“窗帘”的概念,他悚然一惊,“对对对,我去锁门,你把窗帘都拉上。”
王英打开布包时,陈明看到的是一把涂抹了厚厚油脂的仿五四手枪,如果让谭笑七来形容,他会说“这把枪保留了经典的大黑星造型,线条硬朗,但是因为模具粗糙,所以枪身线条生硬,击锤是横纹设计,发射的是7.62毫米托卡列夫手枪弹,威力大,穿透力强,握把上的塑料贴片有点割手,拉动套筒时,不是原厂的那种清脆的咔嚓声,而是一种带着沙哑的金属摩擦声。”
别意外,谭笑七玩过枪,他最喜欢的手枪是格洛克17。
陈明开始戏精上身。
她的眼睛在一瞬间瞪得溜圆,瞳孔像受惊的猫那样猛地收缩,又刻意地放大了半圈——这是她在镜前练过无数次的效果,既要显得惊恐,又不能失了一双眼睛的美感。嘴唇微微张开,下唇往里抿了抿,然后慢慢地、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地颤抖起来。
“家里……家里怎么有枪?”
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沙哑和破音。她甚至精准地控制了声带的震动,让最后那个“枪”字带上一丝几乎听不见的哭腔。说完,她整个人往后缩了半步,右手抬起来捂住了嘴巴,左手却暗暗扶住了身后的吧台,既能表现出腿软的姿态,又不至于真的摔倒。
“你哪里搞来的?”
第二句,音调拔高了半个度,语速也快了一些,像是恐惧正在急速蔓延。她往后退了两步,脚跟磕在地毯上,发出闷闷的声响。目光从那支乌沉沉的仿五四手枪上移开,又迅速移回去,如此反复两次——一个标准的、不知所措的普通人反应。
“我和一把枪一起生活了一年……”
说到“一年”的时候,她的眼眶终于红了。不是那种汹涌的泪意,而是薄薄的一层水光,恰到好处地蒙在眼珠表面,像清晨的露水落在黑葡萄上。她停顿了一下,喉头轻轻滚动,做出一个吞咽口水的动作——这是她最得意的小设计,能让整个表演多出一层“强忍恐惧”的层次感。
“嗯——”
一个拖长了尾音的“嗯”,带着鼻音,像小孩子受了委屈却不敢哭出声时的闷哼。她把这个音拖了两秒,然后猛地一低头,再抬起来的时候,睫毛上已经挂了一颗晶莹的泪珠。
“我害怕!”
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喊出来的,声音不大,但充满了颤抖。她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双肩一垮,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胳膊,身子微微蜷缩,活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动物。
完美。陈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响指。
眼泪、颤音、肢体语言,每一个细节都卡在点上,不多不少。这套“惊恐美人”的表演模板她用过不下二十次,每一次都能让对面的男人心软、心疼、心慌。就算王英是个铁石心肠的,看到自己曾经的女人被一把枪吓成这样,也该把那玩意儿收起来了吧?
可她的脑子,在这层精致的表演之下,正在飞速运转。
枪。王英果然找到了枪。
谭总的话像刻在她脑子里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陈明,听好。王英从猴岛出来之后,一定会去找一样东西。那是一把枪。我知道他把枪藏在哪里,他一定会去找。你什么都不用做,就等着。什么时候他找到枪了,你就可以撤退了。”
谭总说这话的时候,正在把玩金质打火机,他慢悠悠地补了一句:
“记住,是‘找到枪’,不是‘拿出枪’。他要是不把枪翻出来,你就得一直陪着他演。他要是翻出来了,你的任务就结束了。”
当时陈明还追问了一句:“他要是拿枪对着我呢?”
谭总笑了笑,把眼镜戴上,目光透过镜片看着她:“他不会。那枪不是用来对付你的,哪怕你当面告诉他要离开他,他也不会。”
此刻,陈明一边抱着胳膊发抖,一边用余光死死盯着王英手边那支乌沉沉的手枪。她不知道这是仿五四式,黑色的表面在灯光下泛着冷光,枪口朝向窗外,保险似乎还关着。王英把它从柜子深处翻出来的时候,动作很轻,像是在拿一件珍贵的瓷器。
她心里一阵狂喜,差点没压住嘴角,找到了。他真的找到了。
这意味着她可以撤退了。可以离开这间让她窒息了一整天的屋子,可以离开这个让她从骨子里感到抗拒的男人。她再也不用陪着他演什么旧情复燃的戏码,再也不用忍受他的触碰、他的呼吸、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
一千万,1993年的一千万。
谭总答应过她,中兴公司清盘后的资产全部归她。而她的任务只有一个,在这里等王英,稳住他,直到他找到枪。现在枪已经出现了,她的任务完成了。她只需要再演最后几分钟,然后体面地、优雅地、头也不回地离开。
想到这里,陈明的眼泪流得更凶了。
这一次倒不完全是在演。有一小部分是真心的,喜极而泣。
王英没有理会她的表演。
他弯下腰,从布包里抽出一块旧抹布。那抹布原本大概是白色的,如今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上面沾满了黑褐色的油渍和金属碎屑的痕迹,散发着浓烈的矿物油气味。他将抹布抖开,铺在桌上,然后拿起那支仿五四手枪,枪身朝下,枪口朝外,轻轻地放在了抹布上。
枪身上涂着一层厚厚的枪油,那层油膏呈暗黄色,半透明的质感,像一层琥珀色的糖浆,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整支手枪的每一个角落。这是长期储存的标准做法,用足量的润滑脂将金属与空气隔绝,防止锈蚀,再这一年里,这层油膏是这把枪唯一的朋友。
王英用抹布的一角裹住手指,开始擦拭。先从套筒开始。他捏住抹布,拇指用力按压,沿着套筒的棱线从后往前推,大块的油膏被刮下来,黏在抹布上,露出下面乌黑发亮的金属表面。他的动作起初有些生涩,手指的配合不够流畅,力度也时轻时重,像是在重新适应某种很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记忆。抹布在枪身上打滑了一次,他顿了顿,重新调整了握持的位置,五指扣得更紧了。
但生涩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擦了十几下之后,他的动作开始变得顺畅起来。抹布从枪身的一头抹到另一头,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回转。他翻转枪身,擦拭另一面,又从枪管与套筒的缝隙间勾出积存的旧油,每一处细节都不放过。那种逐渐找回的熟练感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擦、转、擦、翻,像是一种被遗忘已久的舞蹈,肌肉比大脑更快地记起了每一个舞步。
枪身的轮廓一点一点地清晰起来,黑色的金属在抹布的擦拭下逐渐泛出冷冽的光泽,那些被油膏掩盖了不知多久的棱角、刻痕、编号,一样一样地显露出来。王英擦到最后,用抹布干净的那一面裹住整支枪,双手合握,用力地搓了一遍,像在给一件珍贵的乐器做最后的抛光。
然后他开始拆卸,他将弹匣扣按下,抽出空弹匣,放在桌上。接着拉动套筒,确认膛内无弹,这个动作他做得格外认真,甚至将枪举到眼前,对着灯光看了看枪膛,才放心地松开套筒。然后他用右手拇指顶住套筒后端左侧的阻铁,左手握住套筒前端,一个巧妙的用力,套筒从枪身上滑了下来,发出清脆的金属摩擦声。
“咔。”
那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像是什么东西在寂静的屋子里被激活了。
他把套筒放在抹布上,开始拆复进簧。复进簧导杆顶住,旋转,抽出,一根细细的弹簧被他捏在指尖看了看,又放下。然后是将枪管从套筒中取出,再将击锤座、阻铁、击锤簧……一个又一个零件从他手中被拆下来,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抹布上。
陈明看着他的手,眼睛越瞪越大,那双在猴岛上磨得粗糙的手,此刻灵活得像外科医生。指尖捏着细小的零件翻转、检查、归位,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令人不安的精准。生涩已经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稳的、近乎本能的操作节奏。他的手仿佛认识这支枪,每一个凸起、每一道凹槽、每一个需要用力或需要轻放的节点,都烂熟于心。
不到两分钟,一支完整的手枪被拆成了一堆散落的零件,王英没有停顿。他伸手探进布包里,摸出一个小布袋。
那布袋是深灰色的,布面已经磨得起毛,用一根皮绳扎着口。他拉松皮绳,将布袋口朝下,轻轻一抖。
黄澄澄的子弹哗啦啦地落在桌上,七颗九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铜被甲,铅芯,底火完好。弹壳在灯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光泽,像是刚从工厂里拿出来的一样新,没有一丝氧化发暗的痕迹。每一颗的底缘都完整光滑,底火帽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圆形凹坑,那是出厂时留下的印记,没有被击发过的痕迹。
王英拿起一颗,举到眼前看了看,拇指在弹头表面摩挲了一下,然后放下。他又拿起一颗,重复同样的动作。七颗子弹,他一颗一颗地检查了一遍,目光专注而平静,像是在清点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东西。
然后他开始装弹,弹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拿在了左手里。他用右手拇指压住托弹簧,将第一颗子弹的弹头朝前、底缘朝后,对准弹匣口,向下按压,“咔”地一声,子弹滑入了弹匣。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他的动作不快,但极其稳定,每一颗子弹入匣的声音都干净利落,像节拍器一样均匀。
七颗子弹全部装了进去,他拇指推压托弹簧的力度逐渐加大,但手指纹丝不抖,指尖的皮肤在弹匣边缘压出深深的白印。装完最后一颗,他用拇指在弹匣口沿蹭了一下,确认托弹板已经压到了底,然后将弹匣在掌心里磕了磕,一声闷响,七颗子弹在里面发出整齐的颤动。
弹匣推进枪体,他将拆卸开的零件重新组装起来。套筒复位,复进簧归位,击锤拉下,整个过程比拆卸时快了三倍,流畅得像行云流水。最后一个零件归位的瞬间,他拉动套筒,将第一颗子弹推上膛,套筒复位时发出的“咔嚓”声比之前任何一声都要响亮,在安静的屋子里回荡了一下。
保险还关着。击锤处于待击状态,王英缓缓抬起手,枪口对准了陈明。
不是那种夸张的、戏谑的瞄准。而是平平地、稳稳地举着,手臂与肩同高,枪口指向她的眉心。他的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侧,没有伸进去,但那个距离,那个触手可及的距离,比任何威胁都更有压迫感。
他的眼睛越过准星,看着陈明,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陈明的“惊恐”在这一刻终于变成了真的。她的瞳孔骤然缩小,嘴唇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连呼吸都忘了。
枪口黑沉沉的圆洞,像一只不会眨的眼睛,正对着她。
陈明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完了,被他看出来了,那一千万无福消受了。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陈明,不过短短两三秒钟,却漫长得像一整年。
陈明的脑子一片空白。不是演出来的空白,是真实的、彻头彻尾的空白。她的瞳孔缩成了针尖,嘴唇上的血色像被抽水机抽走了一样,连指尖都在微微发抖。她想尖叫,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一声细弱的、像小动物被踩住尾巴时的“呃”。
然后,枪口消失了,王英的手忽然往下一沉,五指一松,那支仿五四手枪就像扔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被随手抛进了桌上那堆布包和抹布组成的布料堆里。枪落在布面上,发出一声闷闷的“噗”,然后滚了半圈,被旧抹布的褶皱裹住,只剩下半截枪管露在外面,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他的嘴角咧开了,那是一个大大的、毫无遮拦的笑,露出上下两排牙齿,连眼角的纹路都挤了出来。他往前迈了一步,两只手插进裤兜里,肩膀微微耸了耸,活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大男孩。
“吓坏了吧,宝贝?”
他的声音轻快得不像话,带着一种故意的、欠揍的轻松。他甚至歪了歪脑袋,用那种“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嘛”的眼神看着陈明,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
“对不起啊。”这四个字他说得飞快,毫无诚意,像是在便利店结账时随口说的一句“谢谢”。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这次语气里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我已经很久没有持枪的感觉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布料堆里露出的那截枪管,目光有些恍惚,像是在看一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然后他重新抬起头,对着陈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还算整齐的牙齿:
“拿你练练胆。”轻飘飘的。那四个字轻飘飘地从他嘴里吐出来,仿佛刚才那支对准眉心的枪不过是一个玩具,仿佛那七颗黄澄澄的子弹不过是糖果,仿佛陈明刚才经历的那种从骨子里往外冒的恐惧,不过是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
陈明愣在原地,她的眼眶还红着,睫毛上还挂着刚才演戏时挤出来的泪珠,嘴巴微张着,整个人像一尊被点了穴的雕塑。可她的脑子在这一刻疯狂地转动起来。
他放下了。他把枪扔了。他笑着跟我道歉。他说“拿你练练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刚才不是在威胁她?意味着他不会开枪?还是意味着,他根本就没打算用这支枪对她做任何事?
谭总说“他找到枪你就可以撤退了”。可他找到枪之后又把枪扔了,这算怎么回事?她到底是该撤还是不该撤?
一瞬间的混乱过后,陈明的职业本能像弹簧一样弹了回来。
戏,还得接着演。她不能慌,不能露出破绽。王英已经把枪放下了,这就是最大的安全信号。他现在在笑,在道歉,在哄她,这说明他还是那个可以被拿捏的王英。她只需要顺着这个台阶往下走,把“被吓坏的女人”这个角色演到底,然后再见机行事。
于是,陈明戏精再次上身。这一次,她选择的是“爆发式大哭”。
她的嘴猛地一瘪,像小孩子吃到一口苦瓜时的表情,然后整张脸皱了起来,眉头拧在一起,鼻子一酸,眼泪像决了堤一样哗哗地往下流。不是刚才那种精致的一滴两滴,而是真正的、汹涌的、毫不节制的泪水。她的肩膀开始剧烈地抖动,整个人像一片风中的树叶,颤得站都站不稳。
“!”
第一个字就破了音,又尖又脆,像玻璃被划了一下。她把这两个字喊得又长又委屈,“干”字拖了一拍,“嘛”字往上扬,带着一种撒娇和控诉混合的味道。
“你吓死人家了!”
“人家”两个字她咬得格外重,带着一种小女生特有的娇嗔。她一边哭一边用手背胡乱地抹眼泪,把眼妆抹得乱七八糟,黑色的眼线液在眼角晕开,活像一只可怜兮兮的熊猫。她甚至故意抽噎了几下,发出那种“嗝、嗝”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以增强效果。
然后她深吸一口气,像是要把所有的委屈都吸进肺里,再一股脑地倒出来:
“我守着这屋子等你一年!”
这句话她说得又急又快,像连珠炮一样,“一年”两个字拖得老长,颤音一波接一波。她一边说一边跺了一下脚,赤脚踩在地毯上,发出闷闷的一声“咚”,以示愤怒。
“你就这么对我是吧!”
最后一句几乎是吼出来的,尾音上扬,带着质问、控诉、委屈、撒娇,五种情绪搅在一起,像一碗打翻了的五味汤。吼完之后,她把脸埋进双手掌心里,双肩一耸一耸地抽泣,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梨花带雨。
可她的耳朵,始终竖着,她在等王英的反应。等他心软,等他过来哄她,等他像一年前那样笨拙地拍着她的背说“别哭了别哭了都是我的错”。只要他走过来,只要他的手搭上她的肩膀,她就顺势往他怀里一倒,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再哭几声,然后慢慢收住,最后破涕为笑,用小拳头捶他一下“以后再这样我真的不理你了”完美收场。
陈明还是没想到,虽然真的如谭总所言,在猴岛上熬了一年的王英根本就没有任何作为,但他贪婪地对着陈明红果果的身体采取了一些令她很不舒服的行为,陈明脑海里回荡着这样的想法,“为了一千万,我忍,反正以前跟他那个那个过,一次和无数次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当王英醒来的时候,陈明和那1万9已经不知去向,只留下了一点散钱和一张纸条,“对不起,我和你女儿王小虎侍奉谭总去了,你就是个废物,跟着他比跟着你强一万倍,还有,房租我没交,跟房东说了下礼拜交。”
王英发出一声野兽般愤怒的嘶吼,他抄起手枪掖到后腰,拿了散钱,跑到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去海甸岛人民大道23号多少钱?”
以前的王英在海市基本没打过车,根本不知道行市,况且现在口袋里的散钱有限,他得先问清楚。
司机是本地人,听着王英一口纯正的北京腔,知道这是个“凯子”,不宰白不宰,“三十”。
于是王英泄了气,打发走出租车,他打算乘坐小巴到龙昆北路,到了那里再拦车问价。
命运的齿轮轰然转动,如果此时王英花10元打车到22号大楼,大概率会被巡视周边的吴德瑞看见拿下,没走开枪的机会,而跟踪王英一夜的魏汝之接应完陈明后,也跟着王英上了小巴,慢悠悠地向着龙昆北路驶去。
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像一层看不见的薄膜,紧紧贴在每一寸空气上。
杨一宁坐在病床边的折叠椅上,已经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椅子是铁的,上面只铺了一层薄薄的泡沫垫,坐得久了,骨头缝里都透着酸。她不敢离开,甚至不敢把椅子挪到更舒服的位置,因为那样会离父亲更远一点,而她不愿意。
病床上,杨舒颐安静地躺着。呼吸机的管子从他的喉咙里伸进去,胸腔随着机械的节奏一起一伏,单调得让人发慌。他已经昏迷将近十个小时,医生说腹部的子弹已经取出,接下来就看伤员自身的意志和抵抗力了。
杨一宁握着父亲的手。那只手曾经能单手拆开枪支,能在一秒钟内完成拔枪射击,能把年轻时候的她举过头顶转圈。可现在,它瘦得像一把枯柴,指甲泛着青紫色,手背上密密麻麻的针眼和淤青像一幅残酷的地图。
手机震动了,在铁质床头柜的台面上嗡嗡地响,那头传来一个声音,男声,压得很低,语速很快,像是怕被人听见,又像是急着把话说完:
“杨一宁?”
“我是。你哪位?”
“不用管我是谁。告诉你王英出现了。”
杨一宁的手指微微一紧。她的目光从父亲的脸上移开,转向窗外。天色已经暗了,病房的日光灯照出她自己的影子,模糊地印在玻璃上。
“他在一辆小巴上,”那个声音继续说,“终点站是龙昆北路,身上有枪。”
最后四个字像四根针,同时扎进了杨一宁的太阳穴,她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枪。
任何一位警察听到这个字,神经都会像被拉满的弓弦一样骤然绷紧。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是警徽底下流淌着的血液在发出警报。枪意味着危险,意味着可能有人会死,意味着如果她不去、如果她慢一步、如果她犹豫一秒钟,也许就会有无辜的人倒在血泊里。追踪持枪犯,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警察这个职业给出的必答题。
杨一宁站了起来,椅子被她突然的动作推得往后一滑,铁腿刮在地砖上,发出一声刺耳的吱呀。她握着手机的手没有抖,声音也保持着出奇的平静:“你是谁?”
但对方已经挂了。
来不及多想了。她知道这可能是一个陷阱,可能是一个假消息,可能是有人故意引她过去。但“身上有枪”这四个字,像一把火烧在她脑子里,把所有的犹豫和怀疑都烧成了灰。她有无数次在例会上听过那些案例,哪一年哪个分局的同事因为晚到了三分钟,持枪犯已经开了火;那一年哪个派出所的民警因为心存疑虑没有出警,第二天在新闻上看到了遇害者的脸。
她不能赌,杨一宁弯下腰,把手机揣进裤兜,按了一下腰间的配枪,动作很快。对着母亲汤容容轻声说道,”我有点事,很快回来!“
杨一宁快步走出病房,走廊里的日光灯一根接一根地从她头顶掠过,在她脸上投下一明一暗的光影。她一边走一边掏出手机,拨通了201的电话。
“我是杨一宁。有线索,王英出现了,龙昆北路方向,小巴,身上可能有枪。请求支援。”
电话那头传来马维民的声音,“你确定?消息可靠?”
“不确定。但举报者说有枪。”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老马的声音也变了,变得又沉又紧:“我马上叫人。你先别轻举妄动,等我们!”
“我等不了。”
杨一宁挂断电话,推开住院部大楼的门。
上午的海风迎面扑来,带着一股子潮乎乎的、说不上是雨前还是雨后特有的腥气。她抬头看了一眼天,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块巨大的灰色棉絮捂住了整座城市。
她小跑着穿过停车场,鞋跟敲在水泥地上,哒哒哒哒,急促得像心跳。车钥匙在手指间转了一圈,很快引擎发动的声音低沉地轰鸣。
杨一宁把车倒出车位,方向盘猛地一打,轮胎在路面上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车头对准了医院大门的方向,踩下油门,仪表盘上的指针猛地向右摆去。
后视镜里,住院部大楼的灯光一点一点地变小,变远,最后融进了城市的万家灯火里。
她还不知道再过几个小时她会回到人民医院,只是那时的她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医生立刻下了病危通知书,她的身体里嵌着一颗7.62毫米手枪弹。她身边是谭笑七,身上染满了杨一宁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