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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历史军事 > 在大唐苟活 > 第877章 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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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样,是汤。

长安城里的汤,要么是清水煮菜,要么是肉汤炖得发黑。

县廨的食肆,做几种好汤:骨头汤,用大骨炖上一日一夜,炖成奶白色;酸辣汤,用豆腐、木耳、鸡蛋,酸辣开胃;还有一道鱼脍——也不知怎么回事,长安城的人不太喜欢吃鱼,这个他不打算做太细,怕客人吃不惯,只做一道简单的鲜鱼汤。

第三样,是饭食。

长安人吃饭,以饼为主。

蒸饼、胡饼、汤饼,翻来覆去就是这几样。

他的食肆,要卖米饭——蒸得粒粒分明的白米饭。长安的米不贵,上好的稻米,一斗也就几十文。一锅白米饭,配两碟炒菜,客人管饱。这在长安,是新鲜事。

第四样,是酒。

神仙醉量少,金贵。食肆里卖的酒,自然不能全是神仙醉,什么三勒浆、葡萄酒等,都可以上柜。

大唐人酷爱酒,看来神仙醉真要加大产量了。今年年成好,朝廷的禁酒令不是那么严,各个酒坊酿的酒也多,可以加大收购量进行二次蒸馏。

他一边画,一边在心里把这四样过了一遍。

菜、汤、饭、酒。四样,每一样都比别家好一截。这个食肆面对的肯定不是普通百姓。价钱呢?他想了想,定在中等偏上。

一盘炒菜,十五文到三十文不等;一碗汤,十文;一碗饭,五文;一壶酒,二十文。一个客人,吃饱吃好,五六十文钱足够。

五六十文,在长安是什么概念?一个三事曹的不良人,一天的常食也就三四文。

可西市上走的,是什么人?是胡商,是行商,是各地来的官员、举子、贩夫走卒。一个胡商,在西市上做一笔珠宝买卖,动辄几百贯。他花五六十文,吃一顿从来没吃过的炒菜,喝一杯神仙醉——他会嫌贵?

不会。

长安城里最不缺的,就是尝新鲜的有钱人。

至于二楼雅间,自然更贵。能上二楼那是身份的象征,服务、菜品都是上乘。文安在想着要不要像后世那样,招聘一些姿色尚可的女子来当侍菜员。

这个可行,不过要把握度,免得有客人将食肆当伎馆了。

想着想着,文安又在图上添了几笔。

柜台边上,要立一面小黑板——这个时代自然没有黑板,到时候可以用一块木板,刷上白灰,每日上头写当日的菜名、价钱。客人一进门,先看板子,点什么,一目了然。

他画着画着,忽然想起一件事。

食肆开起来,头一个月,不能立刻涨价,得让陈满先把口碑做起来。头一个月,菜价定得低一些,比隔壁的酒肆贵不了多少。客人尝了,觉得值,下回才来。等口碑立住了,再慢慢提价。

这道理,跟他前世在工地上,那些小饭馆开张是一个路数。

他把这一条,也写在了图边上。

日头从窗纸上移过去,影子慢慢变长。他沉浸在自己画的那间食肆里,一会儿觉得楼梯该宽些,一会儿觉得柜台该小些,一会儿又觉得廊厨改的厨房还得再隔一道,免得炒菜的油烟窜到楼上去。

直到窗外的日头偏到了正西,他才放下笔。

脖子僵得厉害,他扭了扭,又长长舒了口气。

就在这时,廊下传来熟悉的脚步声。陆青安提着一只食盒进来了,依旧是三菜一汤,摆在案角。

“郎君,用饭了。”

文安看了一眼食盒。今日的三菜一汤:一碟韭黄炒鸡蛋,一碟酱肉,一碟清炒时蔬,一盆粟米粥。韭黄是张婶特意让人从早市上寻来的。酱肉是家里自己酱的,切得薄,码在白瓷盘里。时蔬是新下来的菘菜,油光水亮。

他饿了,端起碗,就着酱肉吃了小半碗粥。

陆青安站在一旁,等他吃得差不多了,才轻声道:“郎君,娘子今日下午又吐了一回,张娘说不打紧,是晨起那一阵的余波。娘子说,让郎君不必挂心。”

文安点点头,把碗放下:“知道了。你让人盯着些,有什么事,随时差人去县廨说。”

陆青安应了一声,收拾了食盒,退了出去。

文安用帕子擦了擦嘴,把那张改了又改的装修图样折好,收进案头的抽屉里,这只能算是草图,还得去现场看看再做精修。

他往后靠在椅背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也没换。案头那几本三事曹的簿册,摞在一旁,封面都磨旧了。他伸手把最上头那本抽出来,翻开。

这几日人口清查深入下去,三事曹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好在马周、孙耀祖他们都尽量处理了,可有些问题,他们一个主事、一个县尉,不好做主,便记在簿册里,呈给他看。

文安一页一页翻着。

大多是些寻常事:某坊某户,几口人,隐了几口;某乡某里,田地多少,租子几何;某坊某户,新来的行商,落籍手续办到哪一步了。这些事,一桩一桩,看着琐碎,合在一起,便是长安县治下十几万人口的底子。

翻着翻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簿册里,记着好几桩与胡人有关的事。

有一坊,住着一户波斯人,开珠宝铺的,与邻人争一堵墙的地界,告到三事曹。有一坊,几个突厥人喝醉了酒,在街上跟唐人打架,伤了人。还有一桩,一个自称是吐火罗人的商人,住在坊里,户籍上登记的是“寓居”。

他一页一页翻着,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有一桩案,他看了两遍。

那是上个月的事。西市上,一个突厥人牵了一匹马,在市口卖。马是好马,毛色油亮。一个唐人主顾过来,摸了摸马,跟突厥人讲价。讲了半天,讲定了,三十贯。

那唐人付了钱,把马牵走。刚走出十几步,突厥人忽然变了脸,追上去,说那马不是他的,是他借给别人骑的,钱不能收。

唐人不干,两个人就在街上吵了起来。吵着吵着,突厥人拔出刀来——不是真要砍,就是吓唬。可那一刀,正划伤了唐人的胳膊。

刑狱到了三事曹。

三事曹的书吏把两人都叫来问。突厥人一口咬定,那马是他的,价钱是三十贯,他收了钱,可后来一想,这马是他从部落里带出来的,卖了可惜,想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