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的那一瞬间,记忆之中的画面出现在江野州的眼前。
他的后背一紧,出现在宋知榆眼前的痕迹更深了一些。
咕咚。
宋知榆看着他的眼神实在转不开眼。
江野州虽然没看到,但却觉得身后人的眼神似乎刺入骨子里一样。
他抿了抿唇,正要说话,就看到隔壁通天的火光。
这火光在夜色之中非常明显,尤其是江野州的眼力很好。
“着火了。”
宋知榆听到这句话,心里忍不住回了一句。
确实着火了,干柴烈火的火。
可很快,她就发觉不对劲。
她走出去,就看到了隔壁谭薇薇家里的火光。
着了火,谭薇薇和小宝应该会跑出来才对,而且宋知榆确定,谭薇薇两人就在家里。
她的眉头皱起,肯定出事了!
她正要出去,就被江野州拉住。
“我去。”江野州道,他不可能让宋知榆陷入危险之中。
可听到这话的宋知榆的目光落在他赤裸的身上,抿唇道:“江队长,你这样子,恐怕过不去吧?”
说完,宋知榆把江野州的手拉开,直接朝着隔壁翻墙而去。
江野州本来还想阻止,可见到宋知榆翻身而过那灵敏的样子时,他觉得之前的担心都白费了。
可想起宋知榆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江野州一咬牙,穿上湿漉漉的衣服,顺着宋知榆刚才翻过去的方向,也翻了进去。
宋知榆已经不在隔壁院子里,进了屋子里。
江野州连忙朝里面去。
宋知榆才一进去,就发现不对劲了。
一脚把房门踹开,发现谭薇薇和小宝竟然还在睡着,丝毫没有任何醒来的意思。
她把谭薇薇扶起来。
她虽然不懂医术,但是当她的紫雷进入谭薇薇的身体中时,剧烈的痛苦之下,谭薇薇艰难地醒了过来,发现家里正在被烧,她下意识去找小宝,就见小宝躺在另一边。
“走!”
宋知榆把小宝抱起来,扭头对谭薇薇道。
谭薇薇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想抱着小宝出去基本不可能。
她咬着牙道:“谢谢你!”
如果没有宋知榆,他们两个人,一定会被烧死在这里!
江野州在这时从外面冲进来。
他身上湿漉漉的衣服正好派上了用场。
他把小宝接过来,三个人一起出去。
接着,宋知榆和谭薇薇在院子里拉井水,江野州灭火。
二十分钟之后,火被灭了,谭薇薇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江野州从里面出来一看,宋知榆就跟个没事人一样。
他眉头皱起,宋知榆这样的体力,可以比得上部队里大部分经过训练的军人。
宋知榆到底是怎么能有这么强的体力?
“先送他去医院吧。”江野州指着还在睡着的小宝。
谭薇薇也顾不得家里被烧成什么样子,抱着小宝就要往外走。
“让他送你们去。”
宋知榆示意江野州去开车。
谭薇薇:“谢谢,谢谢。”
她眼眶里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掉落。
宋知榆没跟着一起去,他们离开后,她在这屋子内外绕了一圈,在屋子后面看到翻墙进去的痕迹,除此之外,地上还有一些火油。
由此可以看出,这就是赤裸裸的有人蓄意纵火,还给谭薇薇和小宝下了药。
那人想让他们死!
几乎是顷刻之间,宋知榆就确定下来。
次日一早,江野州把两人送回来时,宋知榆从家里打着哈欠走出来。
怀孕了确实容易困,她昨晚看完之后就回去睡了。
和谭薇薇说了之后,谭薇薇咬牙切齿地从嘴里吐出一个人的名字。
“章程文!一定是他!”
谭薇薇从怀里掏出了那张道歉信。
幸好她随身携带,否则这道歉信也被烧没了。
她轻轻吸了一口气,这才稳住情绪。
“既然他要害我的命,那就看看,到底谁能害谁的命!”
宋知榆看出谭薇薇大约已经想清楚该怎么做,也就没有插嘴。
谭薇薇带小宝回家,宋知榆也把江野州带回了家。
回家后,宋知榆发觉江野州脸色不对。
脸颊有些泛红,呼出的呼吸好像都是热乎乎的。
宋知榆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你发烧了!”她摸到他的额头,烫乎乎的。
江野州使劲眨了一下眼睛,突然之间靠近宋知榆,挺拔的身躯弯了下来,下巴搁在宋知榆身上。
一晚上没睡,他的声音有些黏腻,宋知榆甚至从中听到了一丝委屈。
“我不知道,就是头有点重,还有点晕。”
宋知榆扶住他,“先到屋子里睡着。”
江野州那大大的身体躺在床上的时候,占据了宋知榆那床的一大半。
看他衣服裤子都又脏又乱,宋知榆想帮他把衣服脱了。
手伸过去,江野州却伸手捂住了自己的领口。
宋知榆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你衣服那么脏,脱了再休息。”
江野州分明不愿意。
两人僵持之后,宋知榆只能选择后退一步。
“要不这样,你自己脱,脱了之后直接进被窝里,然后你休息,我出去给你买衣服。”
江野州有些担心。
“别拿我怀孕的事来说事!”
宋知榆知道江野州在想什么,直接道。
“家里有车,我开车出去。”
这么一想,江野州才放下心来。
宋知榆扭头看向外面,只听到床上的江野州窸窸窣窣的脱衣服。
不过十多秒钟,就传来男人的声音。
“我脱好了。”
宋知榆扭头,就见江野州整个人都在被窝里,脏衣服被他叠好放在一侧。
迎面和宋知榆的目光对上,江野州又道:“等我好了之后,我再起来把衣服给洗了。”
宋知榆点点头。
她这儿真没什么药,她想着谭薇薇有孩子,家里应该常备一些基础药,过去一问还真有,而且没被烧。
她拿着药回来给江野州吃了,随后拿起车钥匙开车离开。
外面传来车子启动的声音,江野州的耳朵竖了起来。
接着,他从床上坐了起来。
鼻尖还有专属于宋知榆那芬芳的香味,他捏着这被子,短时间之内竟然舍不得离开。
他心里有一个非常确定的想法。
那就是他想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