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了完蛋了,起晚了,忘记定下闹钟了。”
“要被先生骂了。”
一个惊慌失措的女声响起来,伴随着一阵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小皮鞋踩在楼梯上,鞋跟落在台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女孩提着裙摆,急匆匆地下楼。
她穿着城里最近流行的小洋裙,头上戴着小礼帽。
洁白的长裙,裙边镶嵌着精致的蕾丝边,层层叠叠地加在一起,繁复美丽。
她的脚步在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人时,停下来了。
“小,小叔早啊。”
女孩声音很是尴尬,摸摸自己微卷的长发,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不敢抬头。
完了,怎么这么巧,就被逮住了。
太尴尬了。
她偷看一眼男人,又低下头。
这是一本架空时代的民国文,情感和欲望在这座旧时城中发生,甜虐交织,让读者看得十分上头。
当然,上头的不只是剧情,还有豪华的车速。
十里洋场,见证多少人的风月。
坐在古董沙发上的男人正在看报纸,闻言,他微微放下手里的东西,漫不经心地看着她。
男人长相很是冷峻,眉眼深邃,嘴唇很薄,身居高位养成了一身凛然的气质,一身军装格外笔挺。
“早啊,欢欢。”
“不过,也不早了。”
他随意抖了一下手里的报纸,继续说道。
“这就是你说的,努力上进,嗯?”
男人的语调很是平淡,但仔细听,能听出几分嘲弄。
很是刺耳。
她神色更是尴尬了几分,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这人是父亲的忘年交好友,也是结拜兄弟,霍聿城。
父亲常年在外,很少回来,基本上,都是这位名义上的小叔叔照顾她。
郗欢尴尬地开始揉搓自己的衣角,可怜的裙角被揉搓出几条褶皱。
脚下的黑色皮鞋不自觉地碰在一起,脸色因为尴尬涨红,带着被戳穿的羞恼。
“我,我知道错了,小叔,下次再也不会了。”
“这次,真的是意外。”
说到最后,没有底气了。
她嗫嚅着说,头马上要弯到地上的花纹里去了。
男人看着她这副模样,女孩白皙的脸上布满了红晕,黑色微卷长发垂落在肩头。
精致的五官,桃花眼,眉眼带着被娇养长大的气质,天真烂漫。
像富太太怀里抱着的漂亮小猫。
他心里软成一片,一颗心被温水泡得湿乎乎的,彻底没了脾气。
算了,女孩子面皮薄,她又是个乖孩子。
说重了不好。
男人说教的心思也淡去,化成一声重重的的叹息。
“下不为例,让苏卿送你去。”
郗欢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她开心扑上来抱住男人的脖子,重重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谢谢你小叔,你最最最好啦!”
“别忘了早饭,想饿着肚子上课吗?”
霍聿城指着桌子上的餐点,郗欢担心迟到,拿起桌子上的早饭,打算在路上吃掉。
“我走了小叔。”
女孩轻快的声音响起,很快,她脚步轻快地离开,只留下身上淡淡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