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们,男人立刻迎了上来:“是江州警官学院的同学们吧?哎呀,可算把你们给盼来了!我是这村的村干部,我叫江富贵,你们叫我老江就行。”
“老江你好,我们是这次负责案件调查的学生。”
“哎哟,客气啥,快快快,跟我来,家里给你们烧了热水,先暖和暖和。”老江热情地领着他们往村里走。
村子不大,依山而建,几十户人家错落散布。
老江的家是村里少有的三层自建房,看起来条件相当不错。
一进屋,一股饭菜的香气和热气就扑面而来。
老江的妻子是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端上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尤其是一大盆红彤彤的辣椒炒肉,看得人食指大动。
“同学们快坐,奔波了一路肯定饿坏了,我们这山里也没啥好招待的,就是自家种的菜,自家养的猪,你们别嫌弃。”
“婶婶您太客气了,这太丰盛了!”林威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第一个坐了下来。
五人也顾不上客气,很快便吃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农家菜味道确实地道,尤其是那股辣劲,吃得人浑身冒汗,驱散了所有寒意。
晚饭过后,老江的妻子收拾着碗筷。
陈晴忽然开口,他看向老江问道:“江村长,现在可以跟我们说说村里发生的案子了吗?”
他这一开口,林威和申轩也放下了手里的茶杯。
老江从口袋里摸出旱烟,点上。
“唉……这事儿,说起来也邪门得很。”
“我们村里,有对刚结婚的小夫妻。”
“两人办完喜酒,才过了五天……”
“就第五天,两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老江继续说道:“一开始大家还以为小两口是不是闹别扭,回娘家了。可第二天,刘娟的娘家人找上门来,说女儿女婿都没回去。”
“大家这才觉得不对劲,去他们新房一看,好家伙……”
“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跟遭了贼一样!新娘子收的十几万彩礼钱,还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我们全村老少爷们,把这前山后山翻了个底朝天,整整找了十天,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都在说……这小两口,怕是已经遇害了。”
“所以,村里人觉得,是遇害了?”
老江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唉,都这么说。可这事儿……派出所的同志也来看过,现场翻得乱,但没找到什么打斗的痕迹,更没见血。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现场没被破坏吧?”陈枫追问。
“没有没有,”老江连忙摆手,“派出所的同志勘察完,就让我们把房子锁了,谁也不让进。钥匙就在我这儿保管着。”
“事不宜迟,江村长,麻烦你现在就带我们去现场。”
“现在?”老江愣住,“这天都黑透了,山路不好走,要不……明儿一早再去?”
“凶案现场的线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早一分钟,就多一分找到真相的可能。我们的考核时间只有七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宝贵。”
他特意加重了“考核”两个字。
他知道这些学生是来“历练”的,有时间限制也正常。
“行!你们这些娃子有干劲!我这把老骨头也陪你们一回!等着,我拿手电和钥匙!”
老江的行动力很强,很快就找来了几把光线很足的大号手电筒。
失踪小夫妻的新房,在村子的另一头,紧挨着山脚,位置相当偏僻。
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冷风呼啸,吹得人脸颊生疼。
“这房子是他爹,江安,特地给儿子结婚盖的。老江安就这么一个儿子,宝贝得很。”路上,老江一边领路,一边介绍着情况,“为了盖这新房,把他一辈子的积蓄都掏空了。”
很快,一栋孤零零的两层小楼出现在手电光柱的尽头。
老江上前,用一把钥匙,打开了门上的大锁。
“案发后,这里就一直封着,没人动过。”老江说着,把门完全推开。
陈枫没有立刻进去,他站在门口。
客厅里果然一片狼藉,桌椅板凳东倒西歪,地上散落着一些瓜子壳和糖纸,像是办喜事时留下的。
“江村长,麻烦你一件事。”
“你说。”
“现在去把失踪者的父亲,江安,还有他的家人,都请到这里来。我们有些问题需要当面询问。”
“这大半夜的……”
“就说我们是市里派来的专案组,让他们务必配合。”
老江点了点头:“好,我这就去。”
老江走后,现场只剩下他们五个学生。
“林威,申轩,你们俩负责一楼。戴上手套和鞋套,从门口开始,全方位搜查,任何指纹、脚印、毛发、纤维,都不要放过。”陈枫分派任务。
“明白!”林威和申轩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专业的勘察工具开始工作。
“沐晴,陈晴,我们上楼。”陈枫说着,又对鞠沐晴和陈晴道。
“嗯。”
陈枫并没有直接上楼,他顿住脚步,目光被厨房的景象吸引了。
他缓缓走进厨房,蹲下身子。
厨房的灶台上很干净,但灶台下的地面上,却摆放着四副碗筷,像是刚洗完晾在这里。
新婚夫妻,两个人住,为什么会有四副碗筷?
陈枫戴上乳胶手套,揭开旁边一口铁锅的锅盖。
锅里还有小半锅没吃完的红烧肉,肉块已经凝固在深色的油脂里。
如果真是劫财,凶手在翻得乱七八糟之后,还有心情在这里吃一顿饭?就算吃了,又为什么要把碗筷洗得干干净净?
更奇怪的是,林威很快在客厅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些痕迹。
“枫哥,你来看!”
陈枫走过去,蹲下身子。
在一些散落的杂物下面,能看到一些非常浅淡的脚印。这种脚印没有鞋底纹路,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是套了鞋套。”陈枫立刻做出了判断。
凶手既然有心戴上鞋套来掩盖自己的脚印,说明他具备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可他又为什么会留下四副碗筷和半锅红烧肉这样明显的生活痕迹?